您好,我想求助您一些离婚方面的问题,我和老公结婚后一直在帮老公的

2025-03-20 20: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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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天津离婚律师李-鹏律师为您解答

1,您在婚后帮忙打理生意且无报酬,您可以请求对方给予补偿。

2、您帮助您老公盖得房子属于婚内的财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3、孩子抚养权你叫你可以争取,对方每月需要支付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抚养费。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