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所以你不用重签合同,并建议你留个心眼,弄清楚为什么旧公司会要求你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