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监察制度其中的:刺史(汉朝);节度使(唐朝);通判(宋朝)是地方监察机构,还是地方监察官名?

2024-11-28 03: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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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刺史立于汉武帝时,为地方监察官,汉末成为地方最高长官。
节度使为地方军镇长官,立于唐,唐中期后成为地方割据
通判是宋时为抑制地方文武长官而设的监查官,级别低

回答2:

刺史:刺史,职官,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王莽称帝时期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节度使:不是监察官
通判:在知府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貌似是皇帝派来监视州府长官的。

回答3:

额, 看了百科很久。。。应该是地方监察官名 刺史是监察官后转地方军政长官。。。节度使是地方军政长官。。。通判是监察官兼有州府公事行政权利的地方官

回答4:

地方监察官名,记得高中历史学过

回答5:

地方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