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知道对方住哪儿,如何开到对方居住证明?

2024-11-22 19: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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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你可以根据情况,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你的住所地法院起诉。不用去找对方的居住证明。

回答2:

到户籍地起诉,根据身份证上的地址

回答3:

你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回答4:

去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