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上可配建工业配套生活用房所占比例是多少

2024-11-09 04: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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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业用地上可配建工业配套生活用房所占比例是不超过7%。
  国土资源部新修订《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规定,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新修订的《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除了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新规,《控制指标》还要求工业企业内部原则上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回答2:

案例:前不久,王先生看中了市郊某工业园区内一栋独门独院“公寓式”小楼,价格低、环境好、距离市区又近。可一了解,此房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房屋产权证是“办公用房产权证”,不能按揭贷款,还无法迁入户口。
分析:这种在工业园区内的、看似“公寓式住宅”、实为“公寓式办公房”的房屋,最好不要购买。 第一,此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国家规定严禁在工业用地上开发建设除工业厂房、工业办公用房、工业配套用房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公寓住房”出售。 第二,虽然工业用地上可以建造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可以办出办公用房的产权证,但和普通住宅产权证书完全两样,一旦消费者购买了此类房屋日后将面临诸多问题。 第三,工业用地国家规定使用期限为50年,居住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此类房屋不享受住宅用地使用70年期满自动续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