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需要经过哪些审批

2024-12-04 20:22:3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先填环境咨询表,地方预批,逐级上报(区到市到省到国家,具体看哪级有审批权);获得环境咨询表批复后找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做环评,做好环评后再逐级上报。

回答2:

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写项目可研报告,再经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完成环评报告书的编写后,申请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后,基本完成审批。

回答3:

根据相关规章制度,企业环评公示可以在政府网站、行业网站或者地方门户网站、报纸、媒体上进行公示。当前在政府网站、报纸和媒体公信力是较强,但是公示流程复杂,报纸和媒体还会收取高额的费用。在不影响公示的情况下,可以到行业网站上公示,自行注册、自行发布,几分钟就可以完成公示,和其他官方的网站或者媒体有同样的效力。国内公示比较多的网站如,环评爱好者、环评论坛、易环评、第一环评等网站,前两者为论坛,后两者为行业网站.登报可以直接在手机支付宝或者微信小程序上操作,在支付宝首页搜:跑政通,里面省级市级报纸都有价格很详细,统一了解

回答4: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
申请材料:
一、初步审查阶段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报表(一份);
2.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A4纸一份);
3.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A4纸一份);
4.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备案准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规划相符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企业名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代理人的授权书(原件一份);
注: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件除外)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字(无公章的)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阶段
1、登记表(一式三份);
2、公众或有关单位参与意见(一式一份,可选);
注: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出具环境影响登记表预审意见;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出具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水利、海洋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审批意见(一式一份)
许可程序1、申报受理: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领取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报表》(参照公示明白纸中标准样本填写),递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合格,出具申报材料接收凭证。
2、现场勘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审查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项目现场勘查。
3、办理意见告知:根据申报材料内容及现场勘查结果,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对具备审批基本条件的,出具办理意见告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环评文件类别(环境影响登记表),不符合审批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并书面告知理由。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申办人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附件,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出具受理、不予受理的书面材料。
5、审批:审批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按法定程序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做出审批决定。对准予许可的,发放批准文件;不予许可的,发放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2、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申请材料:
一、初步审查阶段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报表(一份);
2.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A4纸一份);
3.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A4纸一份);
4.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备案准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规划相符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企业名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代理人的授权书/委托书(原件一份);、
注: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件除外)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字(无公章的)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阶段
1、报告表(一式三份,需提供电子版文档,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名章);
2、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原件一份,可选);
注: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出具环境影响报告表预审意见;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出具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水利、海洋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审批意见(一式一份,可选)
3、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一般项目报告书 [含报告表加专题])
申请材料:
一、初步审查阶段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报表(一份);
2.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A4纸一份);
3.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A4纸一份);
4.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备案准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规划相符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企业名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代理人的授权书/委托书(原件一份);
注: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件除外)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字(无公章的)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阶段
1、环评报告书(含大纲)(一式三份,报告书、报告表需提供电子版文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名章);
2、技术评估意见或专家评审意见(一式两份);
3、公众或有关单位参与意见(一式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原件一份);
5、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原件一份);
注: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出具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出具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水利、海洋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审批意见(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