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债务时,没欠条,手机录音能作证据吗?

2024-12-03 04: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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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托朋友办事,那朋友向我要7000元,当时给钱时,没有写收条,事后和他谈话时悄悄用手机对此事录了音,后来事没办成,钱他也赖着不给,请问这算得上诈骗吗?
:要看所办的事是不是真实的、合法的,如果是虚假的、非法的事,则对方是骗取你的钱财,则可能涉嫌诈骗。
手机录音能算证据吗?
:当然可以。
要是打官司光凭这手机录音,能打赢吗?
:可结合其他证据共同定案。有这一证据可以立案,在诉讼中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案件走向。
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回答2: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八种证据类型。录音是视听资料之一。我国《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事实成立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第5条的规定,借贷案件的证明要求较高,只有借贷关系明确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借贷事实存在疑问或不明确时,则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仅有录音的证据,则证明力较弱,债权可能不会被法院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