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金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金;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本科目核算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费用类科目,而“应交税金”是负债类科目(新会计准则下相应的科目是“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
计算应交纳的相关税费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新会计准则里面,这两个科目已经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两者是一个对应科目,计算相关税费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