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贷款后,没钱还,银行上诉了,让担保人还,但贷款人有房子,是不是可以用房子抵押?

2024-11-08 14:14:1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好!
是的。
担保人依法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1)一般保证担保。则债权人需要先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还款; (2)连带保证担保。则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还款。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

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

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回答2:

那要担保人承担的是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银行有权利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担保人的损失,担保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偿还。

回答3:

改正一下,应该叫借款人,银行才是贷款人,不信你去看合同。
都上诉了,没有再发放贷款的可能了。
这个情况应该是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不强烈,因为他并不是没有资产,而是还有房子,完全可以变买资产来还贷,但他没有这样做,足见其还款意愿。另外银行并没有和他签订抵押合同,而是签订了由担保人担保的保证合同,那么合同相对人就是借款人及保证人,起诉时不能牵涉到借款人的房子,但是在以后的法院执行过程中,可以执行借款人及保证人的财产,包括房产。如果保证人代为清偿了借款人的欠款,那么保证人对借款人有一个追索权,也可以追索借款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