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衣服、吃饭钱只要不是女方向男方所要的,可以不退还。
真要到法院是可以要求退还的,因为彩礼这些东西算是一个附条件的赠与,现在并没有结婚的话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依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自己看一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如果是男方要退亲 那就不要要求女方退换 如果女的自己想退换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