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你和你的前男友是无效婚姻。‘请问他可以告我吗?”要看他以什么名义告你了。重婚是不可能的! 如果以孩子的名义,比如你不管小孩而且又没有给付一定的抚养费用,他可以告你遗弃。最好是把小孩安排好,看看你是自己带小孩还是选择给付抚养费(一般到18或则是能够自己工作以自己的劳动所得养活自己)你们可以协商,或者是找相关部门咨询比如法院,妇联,法院,律师事务所,最好是签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