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隐蔽工程未经我监理方进行检查验收,然后通知我方监理混凝土浇筑,我方同意混凝土浇筑 而且进行旁

2024-11-08 17: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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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下达监理通知,而且还要进行隐蔽后剥离检验的补救措施,但是监理相应承担监理过错责任,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监理进行隐蔽验收。
您说的隐蔽工程大概是指钢筋隐蔽,水电隐蔽,如果在未浇筑混凝土前,应该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在未隐蔽工程验收并合格前,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混凝土浇筑,并要求进行该部位的隐蔽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才同意进行混凝土浇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派监理员对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进行监理旁站。
首先监理在知道未进行隐蔽验收时就同意混凝土浇筑,这个监理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失职行为,为了挽救过错,监理应该采取补救措施,这时候,应该下发不允许浇筑混凝土施工的监理通知,并要求进行隐蔽验收,在这种情况下对建设单位产生的费用增加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应该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过错比例承担,因为施工单位与监理都有过错!

回答2:

既然同意了,那就意味监理方已经认可------也就是表示隐蔽工程验收了。那你再下单就是自己打自己了哦。何必呢!不应该同意浇筑,就应该要求经过验收后再让其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浇筑!!!事情就这样处理。保护好自己了

回答3:

不可以。同意砼浇筑就是说你已验收并同意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