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 年 4 月,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完整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这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这条总路线正确地解决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动力、领导力量、性质与前途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主革命的学说。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
第一,没收官僚资本的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
第二,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发展各种具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合作社经济;
第三,保护民族工商业。
总路线:
集中表述是:无产阶级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革命的主体是无产阶级,客体是人民大众,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