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不构成轻微伤会拘留吗?

2024-10-31 12: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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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故意伤害轻伤以上构成犯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轻伤以下为行政处罚,按照伤害情节,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扩展资料:

关于不予处罚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9条对不予处罚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依法不予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有非法财物的,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作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超过追究时效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再处罚,但有违禁品的,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综合上面所说的,首先动手打人是不对的,就是已经触犯了法律,打人如果情节严重者还会判刑的,因此,打人不构成轻微伤能拘留吗?这还是要看公安机关怎么定夺了,不同的案件处罚的情况也会不一样,所以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轻微伤

回答2:

回答3: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没有造成“轻伤”的,不属于刑事案件,不会刑事拘留。
  2、 殴打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属于行政拘留。
  3、是否会被行政拘留,还要结合被打的对象及案件情节,由办案部门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答4:

一般情况下,轻微伤可以申请免除刑事处罚,连轻微伤都没有就更加不会啦,放心,最多赔礼道歉

回答5:

不会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