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拆除他人房屋、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农村新村规划强行拆迁房屋、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2025-04-13 16:07:5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私自拆除他人房屋按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理,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故意毁坏财物罪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公安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答2:

  私自拆除他人房屋的,需要负法律责任。
  1、私自拆除他人房屋,在民事上属于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赔偿的法律责任。
  2、在民事责任之外,则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可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损失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答3:

如果经过法院判决,强制拆除,拆除方就不用负法律责任。
否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回答4:

 如果该房屋是你合法居住的房屋,不支付任何补偿不依照法定程序就强行拆迁的话,这是属于违法的。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