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子女是抱养,父亲死了,母亲改嫁后,又给改了姓,还有没有权利分爷爷奶奶的财

2025-03-23 23: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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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然有啦!继承法有规定的!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回答2:

有权利。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处分了个人财产,例如指定了继承人,那么就可能失去继承权了。如果没有遗嘱约定,确定有继承权无疑。

回答3:

按常理来说是没有
如果有遗嘱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