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员工发放交通费应该不需要扣缴个税,通讯费,交通费,餐贴,出差补助等都不属于个税范围,是企业的合理费用。
(1)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企业配备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给员工发放交通补贴,标准内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的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2)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员工私人车辆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没有签订租车合同或协议,直接报销相关费用,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