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屋租赁许可证如何办理

2024-11-29 17: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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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租赁双方当事人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凯桥粗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即可。

根据《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城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订立、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城市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经原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转租合同,并到城市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扩展资料:盯镇

《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城市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备案,消镇并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备案,并书面告知理由。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可以向原登记备案机关申请补发。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房屋租赁

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沈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定

百度百科-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回答2:

办搭宏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流程:

1、租赁双方当事人填写租赁合同;

2、双方提交文件资料;

3、审查登记;

(1)、管理服务中心审查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必交要件资料和交验资料。

(2)、管理服务中心审查合同内容,并将租赁资料输入“房屋租赁系统”。

(3)、区租赁所审批核发。

(4)、当事人到管理服务中心领回《房屋虚枝贺租赁证》。

4、立卷归档

扩展资料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必交要件有:

1、《出租屋登记申请表》;

2、《xx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3、《房地产证》、宅基地证或报建表;

4、共有的房产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5、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中没有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应提交原出租人同意差派转租的书面证明;

6、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7、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除提交有效产权证明外,还应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第3~7项的资料是复印件的,须提供正本核对后(包括加盖核对章和核对人签名),方能生效。

二、租赁双方当事人交验的文件、资料(只核对原件):

1、租赁双方当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租赁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资格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租赁许可证

回答3:

房屋租赁许可证是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必须出示的证件,是受法律拘束必须持有此证件才能出租房屋的。《房屋租赁证》需要到市房产局的租赁科室办理。

一、办理要件: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明;

3、当事人合法有效证件。

转租房屋的,还须提供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材料。

出租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分割出租房屋的,还须提供平面图,注明出租部分。

三、填写表格:

1、填写沈阳市房产局监制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2、填写沈阳市房屋租赁申请表一份。

四、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提供办理材料符合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立等可取。

扩展资料:

根据《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绝袜份证件的人居住的;

(三)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第二十四条:

城市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弯宏模,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埋缓来源:百度百科-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租赁许可证

回答4:

到沈阳市房产局办理。

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颂兆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扩展资料:

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流程

一游汪、租赁双方当事人填写租赁合同

二、双方应提交文件资料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必交要件有:

1、《出租屋登记申请表》;

2、《xx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3、《房地产证》、宅基地证或报建表;

4、共有的房产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5、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中没有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野磨租应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7、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除提交有效产权证明外,还应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第3~7项的资料是复印件的,须提供正本核对后(包括加盖核对章和核对人签名),方能生效。

(二)租赁双方当事人交验的文件、资料(只核对原件):

1、租赁双方当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租赁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资格证明。

三、审查登记

1、管理服务中心审查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必交要件资料和交验资料。

2、管理服务中心审查合同内容,并将租赁资料输入“房屋租赁系统”。

3、区租赁所审批核发。

4、当事人到管理服务中心领回《房屋租赁证》。

四、立卷归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租赁许可证

回答5:

方法如下:

1、沈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窗口可根据各区(开发区)、县(市)机构设置实际和简政放权需要,设在房产办事大厅或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办事大厅。

2、房屋租吵高赁登记备案应登记下列信息和数据: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户型、权属类型、实际租赁建筑面积、月租金额、合同金额、租赁期限、用途、租赁用途、出租人、承租人、被委托人、代办人等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3、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可由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或当事人书面约定的任何一方,或书面委托他人、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经纪机构代为办理,并提交四类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权属合法书面证明(包括自建房屋的《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开升搏尺工、竣工、验收材料等房屋建设书面证明;《商品房银铅买卖合同》、《沈阳市商品房销售结算专用发票》等书面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

(3)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关单位法人登记证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明等;自然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军官证、士官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等);

(4)其他材料(共有房屋出租的,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等)。

扩展资料:

从2014年11月起,新疆乌鲁木齐市民自己家的房屋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对外出租了,出租房屋必须先取得《房屋租赁证》。

乌鲁木齐市社会服务管理局公布的《乌鲁木齐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从11月1日起,乌鲁木齐对出租房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东”们如果要对外出租房屋,须到房屋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交登记备案材料,申请《房屋租赁证》。

按照规定,自11月起,乌鲁木齐房屋出租人均应当自签订、变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交登记备案材料。房屋出租人提交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完善的全部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乌鲁木齐:出租房屋必须取得《房屋租赁证》

参考资料来源:东北新闻网-明年起沈阳市房屋租赁将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