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多余耕地,村书记不分给成员,成包给外人,有法律吗?求助

村里多余耕地,村书记不分给成员,成包给外人,有法律吗?求助
2024-11-21 15:50:3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村里多余的土地本村村民有绝对的优先权,只有在本村没有人承包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所有村集体范围内的户口所分到的土地性质上为承包权。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的权利。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的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不愿意通过此途径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农民可以通过以上途径解决纠纷。
综上,分得土地是你应有权利,可以要求村集体再分土地给你。如果你本来就没有分到地,所有不存在“没有承包合同”的说法。

回答2:

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二十八条的规定: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承包给新增人口:依法预留的机动地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二:新增人口指家庭实有人口数比土地发包时增加的人口。
如目前人口为三人,土地分包时为二人,第三人为新增人口;土地分包时为三人,过世一人又增添一人,目前实有数三人,则不为新增人口。

回答3:

东方明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