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死亡,其继承人能继承股东资格吗

2025-01-18 21:03:2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您好:
继承人可要求继承股东资格
在实践中,公司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个种类,不同类型的公司,对继承人是否能够继承股东资格,存在不同。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股份持有人就是股东,只要死者继承人依法继承股份的,如公司股票的,那么他就已经是公司股东了,不存在其他人同意与否的问题。
但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就要看实际情况来定了:
按照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当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资格继承没有限制的,那么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继承人只要证明其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而死者是公司股东即可。要是公司其他股东找借口不同意或不配合死者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可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追责确权。
但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有排除或限制继承时新股东的加入,继承人方不能自动取得股东资格,除非征得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
当然了,任何限制死者继承人继承股东财产权益的约定,一律无效。即死者继承人最终不能继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也可以要求公司或其他股东合理回购公司股权。
因此,公司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能不能继承股东资格,要看实际情况来定的。如果最终公司股东找各种理由不让继承,而您又不服的,建议找个公司法律师详细咨询,妥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答2:

可以,但还得看具体情况。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答3:

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呢,会有什么弊端呢?

回答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其继承人能否直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具有人合性质的法人团体,股东资格的取得必须得到其他股东作为一个整体即公司的承认或认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是与该股东所拥有的股权相对应的财产权益。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同意该股东的继承人可以直接继受死亡股东的股东资格,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其股东资格,否则应当裁定驳回其起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三)》
第二条 

处理股权因被继承、析产或者赠与而与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产生纠纷的问题
继承人、财产析的人或受赠人因继承、析产或者赠与可以获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财产权益,但不当然获得股东身份权,除非其他股东同意其获得股东身份。未取得股东身份的继承人、财产析的人或受赠人将股份对外转让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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