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父亲健在要把房子过户给孙子,子女有继承权吗?

2024-12-01 09: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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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该房产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则母亲去世后,房产中母亲所有的份额应当由母亲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亲无权将房产过户给孙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如果房产过户口给孙子后,房产就属于孙子全权所有了,子女就没有继承权了。

回答3:

母亲去世,属于母亲的一半房产是属于遗产,这部分遗产是由配偶和子女继承的。

回答4:

按照法定继承,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在中国,遗嘱效力大于遗赠,遗赠效力又大于法定继承,如果父亲想以后把房子给孙子,那么就属于遗嘱,因为孙子本身就是有法定继承人;如果是父亲健在,然后那个房产本身就是父亲的名字,他想要单独过户给孙子,那么也可以算是一种赠予,也就是说,一种合同关系,一样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赠予是不需要受赠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