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思想。在中国古代,《易经》 用阴阳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 。《老子》提出“反者道之动”这一命题,概括了矛盾的存在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后世的哲学家常用分合 、两一、参两、相反相成等概念表达事物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的思想。在欧洲,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关于“始基”的思想中碧掘已包含有对立统一的思想,赫拉克立特提出“相反者相成:对立的统一袭纯”,亚里士多德则讨论了一系列范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在近代,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指出“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吸取了他的辩证法思想,创立了唯物辩证法,悔禅核也创立了对立统一规律的科学形态。其后,列宁第一次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对对立统一规律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论述 ,并提出了一系列在具体工作中分析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