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核心问题是:“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如果需要走法律程序我应该收集那些证据来维权?”
我认为并建议:
1、你和这个公司是有事实劳务关系的。应当受法律保护。
如你所说:“当时签了劳务合同,我签过字了邮寄给公司”“工资条和我销售出去的货物合同来证明我是和这个公司有事实劳务关系的。”讲的不错。
你应当提供邮寄给公司的劳务合同的自留件和邮寄单据。提供工资条和你销售出去的货物合同的复印件、往来信件、电子邮件,公司对你的业务确认文件、邮件及银行的相关往来账目单{收}据。总之,一切能够证明为公司工作的证据。
2、你为公司收货物回款属于公司所有。依法你不能扣留和占有。因为该款项与你和公司的劳务纠纷非同一法律关系。
3、你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起劳动仲裁。
4、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根据工作的年限,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工作一年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6个月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公司非法解除合同的,可以得到双倍赔偿金。
5、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你原来的公司没有提前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应当多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6、如果合同约定你的工资包含提成的话,提成应当视为工资的一部分。公司应当给付。
祝你依法维权成功。
当地劳动部门仲裁。你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按照合同办理。下回长个记性。留一下备份或者复印件。拖欠销售提成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解雇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也是违反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