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收养合同。
收养合同是具有人身属性的特殊合同,不由合同法来进行调整,这是与普通合同的最本质区别。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扩展资料
收养合同适用的法律
收养协议实质上是一种身份上的契约,是基于双方当事人希望建立与自然的父母子女关系有同等的效力的关系,通过协议缔结私法上的契约而成立的,对此,我国以婚姻法,收养法等法律单独调整。我国的合同法并未将收养协议纳入其调整范围。
收养协议处分了人身权方面的特殊权利,不能够完全一概同处分财产关系的合同相提并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养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B,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的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合同法不适用:
(1)政府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的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关系,不是民事关系,适用有关政府管理的法律,不适用合同法;
(2)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管理关系,适用有关公司、企业的法律,也不适用合同法;
(3)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也不适用合同法。(4)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
(1)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适用的合同包括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民事合同;
(3)适用范围既包括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也包括当事人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应选B
应该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