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丞相制度有三权分立的因素,三省六部制,尚书省是行政执行单位,相对于今日国务院,中书省决策权、门下省监督权三权分立,独立分开进行,如果与当代比较起来,唐代的丞相制度就是民主集中制了,注意到了权力的 集中、监督和制约,是帝王专制制度的一大发展。
汉代丞相制度比较简单,不过是在秦朝丞相制度上的进一步发展。秦朝丞相制度来自于更加古老的九卿制度,九卿制度来自于更加原始而古老的元老制度。但汉代丞相制度则大大演化了。权力更进一步集中到了皇帝那里,丞相的任免使用由帝王说了算,不再依靠家族、名声等,而是根据帝王的喜欢,废除职务终身制,并带有流官制度的色彩。
汉代是独相制,唐朝是多相制。是为了避免宰相权利过大而设立的制度
宋朝时群相制,明朝无宰相,但是有内阁首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