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的主要内容
罗斯福针对当时的实际,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大刀阔斧地实施了一系列旨在克服危机的政策措施,历史上被称为“新政”, 新政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三R”来概括,即复兴 (Recovery) 、 救济 (Relief) 、改革 (Reform) 。
金融方面(新政是从金融方面开始的)
(1)挽救银行危机,改革与开始管理金融制度。
(2)3月20日通过了罗斯福提出的节约法,缩减政府开支和退伍军人津贴5亿美元。
(3)先后通过提供证券实情法、证券交易法及银行法,即著名的格拉斯—斯特高尔法以加强对银行、证券市场和货币的改革和管理。
(4)美元与黄金脱钩,使美元贬值,放弃金本位制。实施结果:金融方面的措施是获得了成功的,通过以上措施罗斯福政府维护并加强了美国金融资本的私人所有制,也加强了国家对金融制度的管理与控制。
对农业和工业的调节
在“百日新政”期间,罗斯福在解决银行问题的同时,还竭力促使议会先后通过了《农业调整法》和《国家工业复兴法》,这两个法律成了整个新政的左膀右臂。
政府投资大力兴办公共工程、对失业进行救济
新政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救济工作。1933 年5 月,国会通过联邦紧急救济法,成立联邦紧急救济署,将各种救济款物迅速拨往各州,第二年又把单纯救济改为“以工代赈”,给失业者提供从事公共事业的机会,维护了失业者的自力更生精神和自尊心。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从1935 年开始的第二期“新政”,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着重通过社会保险法案、全国劳工关系法案、公用事业法案等法规,以立法的形式巩固新政成果。
调整三权分立体制
1937年2月5日,罗斯福提出建议,认为最高法院人力不足,案件过多,法官年迈,影响效率,因而如任职已10年满70岁还未退休,应增派一名法官,据此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可由9名增加到15名。根据1933年经济法,罗斯福颁布了第6166号行政命令,改组、合并和取消了一些行政机构,并加强了预算局的领导作用。1939年4月,国会通过了《新政机构改组法》,规定许多小机构合并为大机构。1939年9月8日,总统颁布了第一号行政命令,建立包括白宫办公厅、预算局、国家资源计划处、人事管理联络处和政府报告署等总统的办事机构。
新政的特点
尽量避免国有化而力图保持资本主义的自由企业制度的前提下,政府对经济全面干预;尽量控制商品大量生产,达到平衡状态;同时采取一些有利于工人和小生产者的措施以缓和国内阶级矛盾,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指导。
一清理银行;二发放巨额贷款给金融界;三放弃金本位,美元贬值;四1933年《银行法案》;五通过了《证劵交易法案》六1935年《银行法案》
罗斯福新政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