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炅炅有神—我是这样长大的》原文是:
<童年>
在每个人的一生当中,童年应该是最无忧无虑、最有滋有味的。很多人说起自己的童年都口若悬河,兴奋不已。可是很遗憾,我是一个健忘的人,关于童年的记忆不是依稀模糊,就是支离破碎,甚至可能会和别人的童年故事情节混到一起去。尽管如此,每个人的人生旅途都从天真烂漫的童年起步,回首往事,童年这一段起点的故事也许不能不说。
然而,记忆中我的童年似乎不如别的孩子来得色彩斑斓。我是一个少年老成的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考虑很多的事情,有很重的心事。我好象从没象别的孩子那样有过特别淘气、特别反叛的阶段,我有一个平淡无奇、四平八稳的童年。
我出生的时候就很瘦小(听妈妈说的),脑袋光溜溜的没有一根头发(当然也是听妈妈说的)。于是妈妈的同事们就给我起了一个小名“小和尚”,我哥便也有了一个小名——“大和尚”,都怪我连累了他。
我出生以后妈妈奶水不多,她好心的同事曾姨就一起喂她刚刚出生的女儿和我。后来我和她的女儿张颖小学同班6年,标准的青梅竹马,而我也直到今天还管曾姨叫“曾姨姆妈”。
我家住的是妈妈单位——湖南化工研究院的房子,我便在化工院的大院里长大,后来上的也是院里自己办的幼儿园。关于幼儿园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幼儿园的锅巴。园里厨房用一个大锅煮饭,每次都会有一些锅巴,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全园的孩子都认为那些锅巴就是人间极品,天字第一号的美食。一到开饭时间大家就疯狂抢锅巴,拼命讨好掌勺的大师傅。而我因为个头瘦小惹人怜爱,加上一双大眼睛呼扇呼扇地欲说还休,大师傅总是格外照顾我,每次不用抢都能分一大块金灿灿、香喷喷的锅巴,让其他小朋友垂涎三尺。
我们家的家教很严。爸妈都是特别善良、特别本分的人,当然不允许自己的孩子有不规矩的地方。比如说,夏天哪怕再热,爸妈也不许我们哥俩象别的孩子一样光着膀子在外面跑,说不文雅。而事实上,虽然那时候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我们哥俩并没有什么光鲜衣服,可每天我们都穿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自有一种朴素大方的可爱。
小时候我在一大堆的孩子中显得很另类。别的孩子都哭着喊着要出去玩,我却不喜欢出门。我那个时候最喜欢呆在房间里看书,我迷恋一切有字的东西,如果我碰巧能读懂就更加爱不释手了。当时家里给我们哥俩订了一份《儿童时代》,每个月这份杂志出刊的日子简直就是我的节日,我会象捧着命根子一样捧着它,轻轻抚摸着封面,深深地嗅那股油墨香。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个月的时间我就没完没了地读它,直到认得每个字,直到能背出每篇文章,直到下一期刊物又出版。我觉得当年《儿童时代》真应该评我作“忠实读者”。
不看书的时候我就写字。上小学前爸爸就教会了我汉语拼音,尽管我当时不会写太多的字,可仍然坚持写日记。没有人会去要求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写日记,小小的的我还是每天认认真真趴在桌前,乐此不疲地写我的拼音日记。比如有一天跟爸爸妈妈去公园看元宵灯会,有个大象灯会喷水,水里还掺了点花露水,很香。我激动万分,回家后深有感触地写道:
“今天去公园,大象PEN香水!”
那时候在桌前一坐能坐好几个小时。这也许遗传自搞哲学研究的爸爸。可妈妈不能容忍一个还在上幼儿园的孩子如此安静,为了我的健康,妈妈常常把我赶出门去:“别一天到晚闷在家里,出去活动活动!”再看往外走的我,脸色和正玩在兴头被叫回家的孩子一样难看!
因为我不爱出门,每到吃晚饭的时候大院里就会出现颇具喜剧效果的一幕:别人家不是爸爸就是妈妈满院子找自家的孩子回家:“三伢子,回来吃饭!”而我们家阵容可就特别了,只见5岁小何我满院子呼唤我那爱玩儿的老兄:“昊昊,回来吃饭喽!”个头瘦小的我老气横秋地夹在一群人高马大的成年人中间,倒也蔚为奇观。
别看我老实巴交不出门,奇怪的是,另一方面我又是一个很爱抛头露面的孩子。我爸经常骄傲地回忆我刚两岁的时候就在全单位的集会上给全体员工背诵毛主席诗词:“久有凌云志,今上井冈山……”真是神奇,我现在都不一定能背好。想到那时候我连囫囵话都说不出几句,被大人抱上台就旁若无人又口齿极其不清地开背,我真觉得今天当主持人是当年埋下了伏笔的。而且“小和尚”我还经常为众人载歌载舞做免费秀,当年在我们院子里也算是红极一时呢!
童年的时候我很不会玩,这是一直到今天我依然耿耿于怀的一个遗憾。我不擅长任何一种流行的游戏,拍“洋菩萨”(一种小画片)嫌脏,滚铁环太单调,唯一觉得跳皮筋还有点艺术创作性,还怕被其他男孩子耻笑。回想起来,我小时候还真没怎么玩,可惜可惜。
那时候我们家里都不富裕,孩子们都没有什么玩具,不象现在的小宝贝那么幸福。几天前我在商场里看一个孩子试他新买的电子手枪看得入了神,那小手枪又出声又喷火,真是令我叹为观止,羡慕不已。想我们小时候玩枪战游戏,光是用手比划着喊:“啪,啪,啪啪啪!”玩一下午就知道嘴累。可那时候我的小伙伴真是快乐,他们每天都聚在一起,从集体的游戏中找到彼此平等、相互协作、“众乐乐”的趣味。
我想,人作为社会动物,也许应该从小就学会在群体中生活。今天的孩子多半都是独生子女, 生活条件虽然好多了,可他们老窝在家里,不是看碟就是玩电子游戏,极少出去进行一些户外集体活动,很容易造成体质的虚弱、性格的孤僻。我因为小时候的闭门不出,直到今天还经常在人际关系方面发愁,而待人处事方面的笨拙更是花了很多精力去弥补。如果童年可以重来一次,我想我会换个活法呢!
我又很好奇地想:如果改变了童年,今天的我又会是什么样子呢?
<那就是我>
1980年9月,我结束了我的幼儿园时代,成为长沙市南区长塘里小学的一名学生。
那时候我刚刚6岁多一点,不够7岁上学年龄,可爸爸妈妈都希望我能早点上学,便带我去校长那里考试。校长考了我几个字和几道加减之后觉得可以收下我,我心里还直纳闷:“这些东西老爸两年前就教会我了,怎么还考?”
于是,从我家住的化工研究院到长塘里小学去的那条小马路上,每天清早和黄昏,又多了一个背着小书包蹦蹦跳跳来回的小身影,那是我。
于是,一年级乙班有了一个爱紧张的男生。他因为从小不爱和别的孩子打交道,刚接触校园环境便惶恐不已。他有一个很慈祥很优秀的启蒙老师叫杨修文,可他很怕杨老师,怕到上课想尿尿也不敢举手告诉老师。越怕就越想尿,越想尿就越不敢讲,所以经常上着上着课他身边的小同学就大叫起来:“呀!地上怎么又湿了!”他就哭丧着脸站起来,裤子湿了一大块。好心的杨老师总是帮他把裤子洗干净。班上有个女生家就住在学校里,杨老师便打发女生回家取一条裤子来给他换上。于是在一年级开头的两三个星期里,长塘里小学一乙班总有一个穿着带花边的女装裤的小男生,那就是我。
后来这个小男生慢慢适应了小学的生活,因为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教他认字算数,他在班上的同学中显得基础不错。除了考试稳拿高分之外,他小时候爱出风头的特点也表露无遗。他设计了一个又一个主题班会,让别的班的班主任羡慕不已:“你们看人家乙班,学生自己就可以搞班会,哪象我这么劳神!”这个小男生还出黑板报,给舞蹈队编舞,写快板词,拳打脚踢,四面开花,不但年年评三好,还小队长、中队长、大队长“官运亨通”,成为数一数二的模范孩子。不好意思,那是我。
可这个小男生也有不少缺点。因为觉得自己聪明,所以上课的时候一激动就和老师来“二重唱”,经常老师说高兴了,这个小男生居然在课堂上手舞足蹈。一次他激动万分地把他遮阳用的小草帽一次又一次地抛向教室的空中,被老师怒斥制止。过了一会儿,这个小男生实在按捺不住兴奋之情,又抛出了一次小草帽,后果自然不堪设想。从此班上有个男生打死也不肯戴草帽上学。真不好意思,那也是我。
有一天他不知犯了什么错误被老师留下来带到办公室去训斥,他听着听着就很伤心地哭了。老师见他已经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就打发他回家。这个小男生走出办公室,泪流满面地想到终于可以回家了,忍不住破涕为笑,正巧老师出来倒水,看到这一幕怒不可遏:“好哇!当我的面哭,出了办公室你就乐,还真会演戏,你进来!”于是他又被带回办公室挨训,这一回他可是真心真意地痛哭流涕,可老师再也不轻信他,他一边哭心里一边呼唤:“老师老师你快看,我是真的在哭呢!”
别以为这个小男生是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他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班上同学不论男生女生他都打成一片,对老师也是十分尊敬。班上有个同学反应比较慢,老师讲信封格式的时候他总是弄不清收信人、寄信人应该分别写在哪里,老师急得在课堂上发了火。这个小男生课后主动留下来帮那个同学弄懂信封格式。他教了一个中午,下午老师上班的时候,这个男生兴冲冲地跑来报喜:“老师,他会写信封了!”歇口气又怯怯地问道:“老师您这儿有吃的吗?我们俩都还没吃饭呢!”
到六年级模拟考试的时候,这个好心的小男生正好和一个高度近视的同学坐在一起。近视的同学怎么也看不清黑板上的试题,小男生就热心地帮他把所有的试题抄下来让他做,等到自己抄完刚刚开始答的时候,考试居然结束了,他拿着刚答了两三题的试卷急得眼圈儿都红了。幸亏老师明察秋毫,专门为他安排了一次加试。于是老师办公室里多了一个埋头答卷的男生,那就是我。
有一段时间学校组织吃课间餐,发面包呀桃酥什么的。班上有些女生胃口小,经常剩下整个整个的面包桃酥。这个小男生就把这些没动过的食物收集起来,拿去分给放学路上沿途生活困难的住户的小孩吃。于是他在那条路上人缘特别好,走在路上常常老远就有孩子扑过来甜甜喊着:“何炅哥哥。”我想在那些孩子童年的记忆里“何炅”这个名字一定是面包、桃酥的同义词。
他小学高年级的班主任老师叫李笤颖,是个热心善良的好老师。有次李老师组织同学看儿童剧的时候,在剧场的台阶上不小心扭伤了脚。这个小男生很心疼,就自己做了一根拐杖送给老师,而且每天下午不管老师加班到多晚他都等着扶老师去搭公共汽车。路上有人问李老师:“这是你儿子吗?”老师学生就异品同声地答:“是!”
小学时代虽然已是十几年前的事,可那段回忆依然鲜活得仿如昨天,那个小男生的一笑一愁如今历历在目,清楚得仿佛在看别人的故事。而我整理自己的回忆,终于知道:不管那个小男生是乖得可爱,还是顽皮得讨厌,不论是自作聪明,还是善解人意,那就是我。
<红木箱与小墨盒>
我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个十分幸运的人。很多我心里暗暗希望的事情总会自己顺理成章地发生,而不需要我太多地钻营设计。于是我就越发相信很多事靠的是平时的努力,而非一时的强求。
就拿升学来说,时下的教育制度使升学成为一件颇具杀伤力的事,莘莘学子们视毕业为大限,视升学考试为洪水猛兽,各位家长也不好过,担心操心加揪心。所幸在升学问题上我从没让我爸我妈操心过,我也一直觉得这是自己最对得起父母的一件事。
在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有一天爸妈问我想上什么中学,当时我自己对中学是没什么概念,只是好胜心切,一仰脖答道:“上最好的!”我爸说:“最好的就是师院附中(那时还没改叫师大附中),而且是寄宿制的,如果你考上了附中,我就把我的小红箱子给你装行李。”
“真的?”我迅速地把眼光投向大衣柜顶上,那个漂亮的小红木箱就静静地躺在那儿。那可是我垂涎已久的宝贝。虽然它已经很旧了,据说是爸爸在武汉大学读书时用过的,可我就是觉得它精致、考究,透着一股书生气,老早就想据为已有了。如今老爸开了口,小小的我当时就痛下决心:为了小红箱,一定要考上附中!
现在想起来当年我老爸也真是一本万利,一个小箱子就是鼓起了我的必胜斗志。今天的一些家长还不知要许以怎样的华丽承诺,孩子才肯在书桌前静坐片刻呢!我当年怎么就那么没“品位”呢?
总之后来就开始了认真的考前准备。附中是一所十分优秀的中学,升学率又高,民间流传“进附中就是进保险箱”的说法,想上名牌大学的孩子都想进这个保险箱,竞争激烈。我自然也不敢怠慢,愈发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多累了就抬头看看衣柜顶上的小红箱,心中便激起无边的斗志,万丈的雄心。
谁知有一天,大队辅导员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告诉我学校决定推荐我免试直升师院附中,希望我把小学6年来的成绩表现总结一下,奖状奖品搜集一下,好上报待批。我一直回到家也没太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只知道有人要把我6年来辛辛苦苦得到的奖品一下子全拿走,心里十分不舍。爸爸妈妈解释半天,才让我大致明白附中会根据我的成绩和奖品的多少决定要不要我。我当时心里就琢磨:是这样啊,那新年的时候参加游艺会抽中的奖品算不算呢?
于是开始整理我那些瓶瓶罐罐。当看到掖在抽屉最下面的一个小墨盒,我立刻陷入了深深的思想斗争当中。那是一个黑色的塑料墨盒,方方正正,盒盖上雕着仙鹤松树,盒里有吸墨水的棉花,又漂亮又实用,要是写毛笔字或画水墨画的时候拿出来一定威风得很!这是我参加市绘画比赛得的奖,是我的心爱之物。连这个也要交上去?我实在难以割爱。可又一想:附中的老师看到我连这么棒的墨盒都得过,一定会收我的。于是一咬牙,一跺脚,交!
收拾完毕才发现,小学期间我还真是得了不少奖励。什么三好学生奖、作文奖、绘画比赛奖等等七七八八装了一大兜子。一路拎到学校去,沉甸甸的我就象拎着自己6年的努力和心血。小小的我竞也一路感慨万千。到老师办公室,如数家珍地一件一件住外掏,掏到小墨盒时,我忍了很久还是问了一句:“那——他们会还我吗?”
后来我被附中免试录取,我曾经一直相信小墨盒起了关键作用。
再后来我就在1986年一个夏日的早晨站在了附中的大门前。看着校园里人来人往的热闹情景,我对未来的中学生活有一份难言的好奇。我飞一般跑进学校,手里拎着我梦寐以求的小红箱……
<花季>
中国有著名的四大书院,千百年来旺盛的文化香火让天下文人雅士向往不已,而位于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更以“唯楚有材,于斯为盛”名扬四海。
读中学的时候,岳麓书院是我课余最爱流连的地方。我的中学——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离岳 麓书院非常的近,在我看来,附中也一样透着岳麓书院的灵气和清雅。
附中依山傍水,地理位置奇佳,虽然离市区较远,可反倒宁静清新,远离尘嚣,是做学问的好地方。加上校风严谨,教师高明,教学质量在全国名列前茅,成为长沙学子心目中的“福地”,更培养出众多优秀人才,朱镕基总理曾经就是附中的学生。
1986年保送进附中之后,我在这所名校幸运地度过了我的6年中学生活,走过了那段被称为“花季”的少年时期。
关于附中的记忆是多姿多彩的,最特别的应该算是6年寄宿生活。因为学校离市区不近,所以大多数学生都采取了住读的方式,而我也12岁入校开始,就“下榻”在校图书馆后面古老的学生宿舍里。
刚寄宿的那会儿,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孩子。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生活到事事都要自己照顾自己、还要照顾别人的集体生活,我们这群叽叽喳喳的半大孩子遇到了不小的挑战。
一间不大的房间,靠墙放了两排共6张床上下铺,窗子下有一张长条桌,床下是各自的行李箱、一个水桶、一个暖瓶和几双鞋,这就是12个小男子汉的家。
那真是个快乐的地方!学校的寄宿规章是严格的,每天早上6点半钟起来早锻炼,上午下午上课时间一律不能呆在宿舍,中午集体午睡,晚上10点熄灯必须乖乖上床睡觉。我和我的同学在有规律的集体生活中体会到拘束与放松之间游走的乐趣。我们都很听话,偶尔也会冒点小小的险,犯些无伤大雅的规。我们躲过看门老师的眼睛,偷偷把午餐带回房间然后共享从家里带来的腊鱼腊肉(为了维持清洁,学校规定是不可以在宿舍吃饭的),我们曾在熄灯后热烈地高谈阔论,门口上铺的哥们一报警“老师走过来了”我们立刻鸦雀无声,屏息静气地等着老师的脚步踱过我们的门前,大家才窃笑起来……
而当初冬时分我们在水房里大吼一声然后一桶凉水冲在身上权当洗澡时,当我们惊喜地发现食堂的大师傅在打饭时多了几块瘦肉时,当我们好不容易轮到早值日不用去出早操理直气壮地睡个懒觉时,当我们给室友开个简单的生日派对大家大唱大跳时,当我们周末回到家里紧紧抱着妈妈亲个没够不肯撒手时,我们真是体会到了不住校的孩子体会不到的乐趣!
我们在集体生活中度过那美丽的花季,不知不觉中形成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初二时我光荣地加入了共青团,从此我不仅有爸妈的关怀,老师的教育,还有团组织的培养引导,使我得以健康成长。
附中的学生特别独立,特别懂事,同时附中也教给我们尊重自己,尊重他人,让我们认识到只有勤奋努力是成功的“不二法门”,让我们体会到积累学识、提高素质是学习的宗旨,而众人关注的升学率其实只是勤奋学习必然而相应的结果,而不应该是刻意追求的目标。
更重要的是附中的教育方针是“因材施教”,绝不把学生塑造成一模一样的高分低能儿,而是尊重他们的个性与爱好,给他们发展自身魅力的空间,辅以指点和引导,所以附中的学生都很自信、快乐,成长得很健康。
我就认为,在附中的6年我在充分自由的情况下选择了自己的特长和兴趣。我画过画,唱过歌,跳过舞,学过乐器,有的慢慢演变为单纯的生活情趣,有的实在不灵也没有人逼你。比如说乐器,我就缺乏灵性,拉二胡拉了几个星期还拉得象生了锈的门轴声,吹口琴又气短,小提琴拉了一段时间觉得跟二胡差不多,至于吉他更别提了,一弹就断弦,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邪了。
我还迷过足球,跟在一大堆大孩子身后颠来跑去,也许整场比赛下来也没碰过几次球,而且特别邪门的是每次踢球都要跌破膝盖,付出“血的代价”,屡试不爽。有一次我特别小心,全场下来居然没摔一跤。比赛结束大家兴高采烈地散去,我自告奋勇地捡球回来还给体育室,居然在捡球的时候又把膝盖跌破了!我气坏了,从此不上球场,那次踢球成了我的告别赛。
然而我另一方面的才能和兴趣渐渐地崭露头角,那就是演讲和主持。学校发现我的爱好,便有计划地加以培养,给了我很多学习提高和锻炼的机会。今天我能在主持方面有所发展全要归功于附中的栽培。
在中学我成绩一直很好,学了不少知识:我还当干部,锻炼了能力;交了不少朋友。更重要的是在附中的6年我掌握了学习的方法,端正了生活的态度,明确了人生的目标。和入学时的那个毛小子相比,我觉得我成熟了,花季里的这朵花儿开得更艳了。
你该问了,你算什么花呀?
<最美的误会>
我们常常会在娱乐新闻中读到谁谁谁陪别人试镜意外中选,从此踏入娱乐圈的传奇报道,于是人们往往觉得明星都是从误会中诞生的。我每每看到这样的报道就会联想到我自己。你先别急着吐,我当然不会那么肉麻地说自己是明星,我只是觉得高中毕业时我能有机会到北外学习真的是世界上最美的误会。
中学阶段是一个人成型定位斩重要时期。从幼年时的懵懂无知到少年时的踌躇满志,很多成人后的志向、品格和性情就是在这个时期埋下了种子。我也正是在中学里懂得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道理,开始相信一个善于吃苦的人最后往往会有好结果,而这种想法一直成为我的处事原则,受用至今。
因为有了这样的思想基础,为了毕业后能上一个理想的大学,中学期间我十分勤奋,不光是学习成绩不错,还很积极地投身到火热的集体活动中去。尤其是高中3年上蹿下跳,四面开花,火得厉害,一改初一刚进校时的清涩模样。到后来毕业的时候,同学们都很信任我,更对我能保送北外羡慕不已。
说到我保送北外,还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呢!
其实我中学时最差的科目第一是化学,第二就要算英语了。因为其他科目都会在90分以上,惟独化学总在80分左右徘徊,而英语也鲜上90。并不是我没有努力,我想也许每个人都会有长项弱项吧。而英语花了不少功夫后仍然起色不大,我几乎已经相信自己外语学习能力的的确确不强。
所以高三快毕业时,北京外国语大学(那时还叫外国语学院呢)来招收阿拉伯语保送生,我压根儿没觉得这事儿与我有什么关系。第一我想外语专业并不是我的强项,也不合适我今后的发展方向。第二外语学得比我好的同学为数不少,面试竞争我实力一般。第三那个时候我一门心思琢磨着将来要当一名优秀的记者或律师,没想过要在外语方面显身手。所以当老师宣布消息,各同学摩拳擦掌、群情激奋的时候,我还在一心一意幻想着自己在法庭上慷慨陈词的高大形像呢。
可能是因为心里没有太大压力,我面试发挥不错。即席演讲、朗诵、唱歌我拿手,当然不会出丑。有趣的是英语考试部分我不紧张,竟也自然流畅,字正腔圆,表现超常。倒是英语尖子生因为有“势在必得”的心理,患得患失,影响了发挥,实在可惜。
一个多月以后,我接到了北外语系的录取通知书。知情同学无不“义愤填膺”。大叹我捡了便宜。我也怀揣着通知书,心里还念念不忘我的记者梦、律师梦,颇有些怅然地叹道:“误会呀误会!”
其实那个时候我还不是十分了解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误会。后来的实践证明我的确不善于学习外语,可我并不后悔选择北外,而是根据新环境的特点努力寻找自己的新座标,也从未因为离原来的设计越来越远而放松懈怠,相反我为越来越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成长方向而欣喜,也为能有机会在北外学习感到由衷的庆幸,这并不只因为外语的学习为我展示了一个如此多姿多彩的奇妙世界,不只因为北外的老师同学给了我那么多的机会和帮助,更重要的是北外优雅的独特氛围和她自由宽松的环境促进了我的气质养成和人格修养。
我相信,如果当年不选择北外就一定没有今天的我。曾经的误会也许会带来一个美丽的结局。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意外,事情并不会总象我们希望的那样发展。我想,与其闷闷不乐、怨天尤人甚至灰心丧气,不如顺应变化,想想办法把意外变成美丽的误会吧。
作者简介:何炅,1974年出生于湖南长沙,1995年入党。1997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阿拉伯语系,留校任教。曾担任中央电视台《大风车》节目、全国联播电台音乐节目《非常流行》主持人。现兼任湖南卫视《快乐大本营》节目、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音乐晚餐》主持人。在《炅炅有神》之后,何炅还先后创作了《快乐如何》《刚刚好》《最好的幸福》等另外。
作品简介:《炅炅有神》,全称《炅炅有神——我是这样长大的》是著名主持人何炅创作的第一本书。该书于1998年9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发行,当时创下的销量近60万册。
<童年>
在每个人的一生当中,童年应该是最无忧无虑、最有滋有味的。很多人说起自己的童年都口若悬河,兴奋不已。可是很遗憾,我是一个健忘的人,关于童年的记忆不是依稀模糊,就是支离破碎,甚至可能会和别人的童年故事情节混到一起去。尽管如此,每个人的人生旅途都从天真烂漫的童年起步,回首往事,童年这一段起点的故事也许不能不说。
然而,记忆中我的童年似乎不如别的孩子来得色彩斑斓。我是一个少年老成的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考虑很多的事情,有很重的心事。我好象从没象别的孩子那样有过特别淘气、特别反叛的阶段,我有一个平淡无奇、四平八稳的童年。
我出生的时候就很瘦小(听妈妈说的),脑袋光溜溜的没有一根头发(当然也是听妈妈说的)。于是妈妈的同事们就给我起了一个小名“小和尚”,我哥便也有了一个小名——“大和尚”,都怪我连累了他。
我出生以后妈妈奶水不多,她好心的同事曾姨就一起喂她刚刚出生的女儿和我。后来我和她的女儿张颖小学同班6年,标准的青梅竹马,而我也直到今天还管曾姨叫“曾姨姆妈”。
我家住的是妈妈单位——湖南化工研究院的房子,我便在化工院的大院里长大,后来上的也是院里自己办的幼儿园。关于幼儿园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幼儿园的锅巴。园里厨房用一个大锅煮饭,每次都会有一些锅巴,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全园的孩子都认为那些锅巴就是人间极品,天字第一号的美食。一到开饭时间大家就疯狂抢锅巴,拼命讨好掌勺的大师傅。而我因为个头瘦小惹人怜爱,加上一双大眼睛呼扇呼扇地欲说还休,大师傅总是格外照顾我,每次不用抢都能分一大块金灿灿、香喷喷的锅巴,让其他小朋友垂涎三尺。
我们家的家教很严。爸妈都是特别善良、特别本分的人,当然不允许自己的孩子有不规矩的地方。比如说,夏天哪怕再热,爸妈也不许我们哥俩象别的孩子一样光着膀子在外面跑,说不文雅。而事实上,虽然那时候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我们哥俩并没有什么光鲜衣服,可每天我们都穿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自有一种朴素大方的可爱。
小时候我在一大堆的孩子中显得很另类。别的孩子都哭着喊着要出去玩,我却不喜欢出门。我那个时候最喜欢呆在房间里看书,我迷恋一切有字的东西,如果我碰巧能读懂就更加爱不释手了。当时家里给我们哥俩订了一份《儿童时代》,每个月这份杂志出刊的日子简直就是我的节日,我会象捧着命根子一样捧着它,轻轻抚摸着封面,深深地嗅那股油墨香。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个月的时间我就没完没了地读它,直到认得每个字,直到能背出每篇文章,直到下一期刊物又出版。我觉得当年《儿童时代》真应该评我作“忠实读者”。
不看书的时候我就写字。上小学前爸爸就教会了我汉语拼音,尽管我当时不会写太多的字,可仍然坚持写日记。没有人会去要求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写日记,小小的的我还是每天认认真真趴在桌前,乐此不疲地写我的拼音日记。比如有一天跟爸爸妈妈去公园看元宵灯会,有个大象灯会喷水,水里还掺了点花露水,很香。我激动万分,回家后深有感触地写道:
“今天去公园,大象PEN香水!”
那时候在桌前一坐能坐好几个小时。这也许遗传自搞哲学研究的爸爸。可妈妈不能容忍一个还在上幼儿园的孩子如此安静,为了我的健康,妈妈常常把我赶出门去:“别一天到晚闷在家里,出去活动活动!”再看往外走的我,脸色和正玩在兴头被叫回家的孩子一样难看!
因为我不爱出门,每到吃晚饭的时候大院里就会出现颇具喜剧效果的一幕:别人家不是爸爸就是妈妈满院子找自家的孩子回家:“三伢子,回来吃饭!”而我们家阵容可就特别了,只见5岁小何我满院子呼唤我那爱玩儿的老兄:“昊昊,回来吃饭喽!”个头瘦小的我老气横秋地夹在一群人高马大的成年人中间,倒也蔚为奇观。
别看我老实巴交不出门,奇怪的是,另一方面我又是一个很爱抛头露面的孩子。我爸经常骄傲地回忆我刚两岁的时候就在全单位的集会上给全体员工背诵毛主席诗词:“久有凌云志,今上井冈山……”真是神奇,我现在都不一定能背好。想到那时候我连囫囵话都说不出几句,被大人抱上台就旁若无人又口齿极其不清地开背,我真觉得今天当主持人是当年埋下了伏笔的。而且“小和尚”我还经常为众人载歌载舞做免费秀,当年在我们院子里也算是红极一时呢!
童年的时候我很不会玩,这是一直到今天我依然耿耿于怀的一个遗憾。我不擅长任何一种流行的游戏,拍“洋菩萨”(一种小画片)嫌脏,滚铁环太单调,唯一觉得跳皮筋还有点艺术创作性,还怕被其他男孩子耻笑。回想起来,我小时候还真没怎么玩,可惜可惜。
那时候我们家里都不富裕,孩子们都没有什么玩具,不象现在的小宝贝那么幸福。几天前我在商场里看一个孩子试他新买的电子手枪看得入了神,那小手枪又出声又喷火,真是令我叹为观止,羡慕不已。想我们小时候玩枪战游戏,光是用手比划着喊:“啪,啪,啪啪啪!”玩一下午就知道嘴累。可那时候我的小伙伴真是快乐,他们每天都聚在一起,从集体的游戏中找到彼此平等、相互协作、“众乐乐”的趣味。
我想,人作为社会动物,也许应该从小就学会在群体中生活。今天的孩子多半都是独生子女,生活条件虽然好多了,可他们老窝在家里,不是看碟就是玩电子游戏,极少出去进行一些户外集体活动,很容易造成体质的虚弱、性格的孤僻。我因为小时候的闭门不出,直到今天还经常在人际关系方面发愁,而待人处事方面的笨拙更是花了很多精力去弥补。如果童年可以重来一次,我想我会换个活法呢!
我又很好奇地想:如果改变了童年,今天的我又会是什么样子呢?
<那就是我>
1980年9月,我结束了我的幼儿园时代,成为长沙市南区长塘里小学的一名学生。
那时候我刚刚6岁多一点,不够7岁上学年龄,可爸爸妈妈都希望我能早点上学,便带我去校长那里考试。校长考了我几个字和几道加减之后觉得可以收下我,我心里还直纳闷:“这些东西老爸两年前就教会我了,怎么还考?”
于是,从我家住的化工研究院到长塘里小学去的那条小马路上,每天清早和黄昏,又多了一个背着小书包蹦蹦跳跳来回的小身影,那是我。
于是,一年级乙班有了一个爱紧张的男生。他因为从小不爱和别的孩子打交道,刚接触校园环境便惶恐不已。他有一个很慈祥很优秀的启蒙老师叫杨修文,可他很怕杨老师,怕到上课想尿尿也不敢举手告诉老师。越怕就越想尿,越想尿就越不敢讲,所以经常上着上着课他身边的小同学就大叫起来:“呀!地上怎么又湿了!”他就哭丧着脸站起来,裤子湿了一大块。好心的杨老师总是帮他把裤子洗干净。班上有个女生家就住在学校里,杨老师便打发女生回家取一条裤子来给他换上。于是在一年级开头的两三个星期里,长塘里小学一乙班总有一个穿着带花边的女装裤的小男生,那就是我。
后来这个小男生慢慢适应了小学的生活,因为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教他认字算数,他在班上的同学中显得基础不错。除了考试稳拿高分之外,他小时候爱出风头的特点也表露无遗。他设计了一个又一个主题班会,让别的班的班主任羡慕不已:“你们看人家乙班,学生自己就可以搞班会,哪象我这么劳神!”这个小男生还出黑板报,给舞蹈队编舞,写快板词,拳打脚踢,四面开花,不但年年评三好,还小队长、中队长、大队长“官运亨通”,成为数一数二的模范孩子。不好意思,那是我。
可这个小男生也有不少缺点。因为觉得自己聪明,所以上课的时候一激动就和老师来“二重唱”,经常老师说高兴了,这个小男生居然在课堂上手舞足蹈。一次他激动万分地把他遮阳用的小草帽一次又一次地抛向教室的空中,被老师怒斥制止。过了一会儿,这个小男生实在按捺不住兴奋之情,又抛出了一次小草帽,后果自然不堪设想。从此班上有个男生打死也不肯戴草帽上学。真不好意思,那也是我。
有一天他不知犯了什么错误被老师留下来带到办公室去训斥,他听着听着就很伤心地哭了。老师见他已经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就打发他回家。这个小男生走出办公室,泪流满面地想到终于可以回家了,忍不住破涕为笑,正巧老师出来倒水,看到这一幕怒不可遏:“好哇!当我的面哭,出了办公室你就乐,还真会演戏,你进来!”于是他又被带回办公室挨训,这一回他可是真心真意地痛哭流涕,可老师再也不轻信他,他一边哭心里一边呼唤:“老师老师你快看,我是真的在哭呢!”
别以为这个小男生是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他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班上同学不论男生女生他都打成一片,对老师也是十分尊敬。班上有个同学反应比较慢,老师讲信封格式的时候他总是弄不清收信人、寄信人应该分别写在哪里,老师急得在课堂上发了火。这个小男生课后主动留下来帮那个同学弄懂信封格式。他教了一个中午,下午老师上班的时候,这个男生兴冲冲地跑来报喜:“老师,他会写信封了!”歇口气又怯怯地问道:“老师您这儿有吃的吗?我们俩都还没吃饭呢!”
到六年级模拟考试的时候,这个好心的小男生正好和一个高度近视的同学坐在一起。近视的同学怎么也看不清黑板上的试题,小男生就热心地帮他把所有的试题抄下来让他做,等到自己抄完刚刚开始答的时候,考试居然结束了,他拿着刚答了两三题的试卷急得眼圈儿都红了。幸亏老师明察秋毫,专门为他安排了一次加试。于是老师办公室里多了一个埋头答卷的男生,那就是我。
有一段时间学校组织吃课间餐,发面包呀桃酥什么的。班上有些女生胃口小,经常剩下整个整个的面包桃酥。这个小男生就把这些没动过的食物收集起来,拿去分给放学路上沿途生活困难的住户的小孩吃。于是他在那条路上人缘特别好,走在路上常常老远就有孩子扑过来甜甜喊着:“何炅哥哥。”我想在那些孩子童年的记忆里“何炅”这个名字一定是面包、桃酥的同义词。
他小学高年级的班主任老师叫李笤颖,是个热心善良的好老师。有次李老师组织同学看儿童剧的时候,在剧场的台阶上不小心扭伤了脚。这个小男生很心疼,就自己做了一根拐杖送给老师,而且每天下午不管老师加班到多晚他都等着扶老师去搭公共汽车。路上有人问李老师:“这是你儿子吗?”老师学生就异品同声地答:“是!”
小学时代虽然已是十几年前的事,可那段回忆依然鲜活得仿如昨天,那个小男生的一笑一愁如今历历在目,清楚得仿佛在看别人的故事。而我整理自己的回忆,终于知道:不管那个小男生是乖得可爱,还是顽皮得讨厌,不论是自作聪明,还是善解人意,那就是我。
<红木箱与小墨盒>
我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个十分幸运的人。很多我心里暗暗希望的事情总会自己顺理成章地发生,而不需要我太多地钻营设计。于是我就越发相信很多事靠的是平时的努力,而非一时的强求。
就拿升学来说,时下的教育制度使升学成为一件颇具杀伤力的事,莘莘学子们视毕业为大限,视升学考试为洪水猛兽,各位家长也不好过,担心操心加揪心。所幸在升学问题上我从没让我爸我妈操心过,我也一直觉得这是自己最对得起父母的一件事。
在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有一天爸妈问我想上什么中学,当时我自己对中学是没什么概念,只是好胜心切,一仰脖答道:“上最好的!”我爸说:“最好的就是师院附中(那时还没改叫师大附中),而且是寄宿制的,如果你考上了附中,我就把我的小红箱子给你装行李。”
“真的?”我迅速地把眼光投向大衣柜顶上,那个漂亮的小红木箱就静静地躺在那儿。那可是我垂涎已久的宝贝。虽然它已经很旧了,据说是爸爸在武汉大学读书时用过的,可我就是觉得它精致、考究,透着一股书生气,老早就想据为已有了。如今老爸开了口,小小的我当时就痛下决心:为了小红箱,一定要考上附中!
现在想起来当年我老爸也真是一本万利,一个小箱子就是鼓起了我的必胜斗志。今天的一些家长还不知要许以怎样的华丽承诺,孩子才肯在书桌前静坐片刻呢!我当年怎么就那么没“品位”呢?
总之后来就开始了认真的考前准备。附中是一所十分优秀的中学,升学率又高,民间流传“进附中就是进保险箱”的说法,想上名牌大学的孩子都想进这个保险箱,竞争激烈。我自然也不敢怠慢,愈发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多累了就抬头看看衣柜顶上的小红箱,心中便激起无边的斗志,万丈的雄心。
谁知有一天,大队辅导员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告诉我学校决定推荐我免试直升师院附中,希望我把小学6年来的成绩表现总结一下,奖状奖品搜集一下,好上报待批。我一直回到家也没太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只知道有人要把我6年来辛辛苦苦得到的奖品一下子全拿走,心里十分不舍。爸爸妈妈解释半天,才让我大致明白附中会根据我的成绩和奖品的多少决定要不要我。我当时心里就琢磨:是这样啊,那新年的时候参加游艺会抽中的奖品算不算呢?
于是开始整理我那些瓶瓶罐罐。当看到掖在抽屉最下面的一个小墨盒,我立刻陷入了深深的思想斗争当中。那是一个黑色的塑料墨盒,方方正正,盒盖上雕着仙鹤松树,盒里有吸墨水的棉花,又漂亮又实用,要是写毛笔字或画水墨画的时候拿出来一定威风得很!这是我参加市绘画比赛得的奖,是我的心爱之物。连这个也要交上去?我实在难以割爱。可又一想:附中的老师看到我连这么棒的墨盒都得过,一定会收我的。于是一咬牙,一跺脚,交!
收拾完毕才发现,小学期间我还真是得了不少奖励。什么三好学生奖、作文奖、绘画比赛奖等等七七八八装了一大兜子。一路拎到学校去,沉甸甸的我就象拎着自己6年的努力和心血。小小的我竞也一路感慨万千。到老师办公室,如数家珍地一件一件住外掏,掏到小墨盒时,我忍了很久还是问了一句:“那——他们会还我吗?”
后来我被附中免试录取,我曾经一直相信小墨盒起了关键作用。
再后来我就在1986年一个夏日的早晨站在了附中的大门前。看着校园里人来人往的热闹情景,我对未来的中学生活有一份难言的好奇。我飞一般跑进学校,手里拎着我梦寐以求的小红箱……
<花季>
中国有著名的四大书院,千百年来旺盛的文化香火让天下文人雅士向往不已,而位于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更以“唯楚有材,于斯为盛”名扬四海。
读中学的时候,岳麓书院是我课余最爱流连的地方。我的中学——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离岳麓书院非常的近,在我看来,附中也一样透着岳麓书院的灵气和清雅。
附中依山傍水,地理位置奇佳,虽然离市区较远,可反倒宁静清新,远离尘嚣,是做学问的好地方。加上校风严谨,教师高明,教学质量在全国名列前茅,成为长沙学子心目中的“福地”,更培养出众多优秀人才,朱镕基总理曾经就是附中的学生。
1986年保送进附中之后,我在这所名校幸运地度过了我的6年中学生活,走过了那段被称为“花季”的少年时期。
关于附中的记忆是多姿多彩的,最特别的应该算是6年寄宿生活。因为学校离市区不近,所以大多数学生都采取了住读的方式,而我也12岁入校开始,就“下榻”在校图书馆后面古老的学生宿舍里。
刚寄宿的那会儿,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孩子。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生活到事事都要自己照顾自己、还要照顾别人的集体生活,我们这群叽叽喳喳的半大孩子遇到了不小的挑战。
一间不大的房间,靠墙放了两排共6张床上下铺,窗子下有一张长条桌,床下是各自的行李箱、一个水桶、一个暖瓶和几双鞋,这就是12个小男子汉的家。
那真是个快乐的地方!学校的寄宿规章是严格的,每天早上6点半钟起来早锻炼,上午下午上课时间一律不能呆在宿舍,中午集体午睡,晚上10点熄灯必须乖乖上床睡觉。我和我的同学在有规律的集体生活中体会到拘束与放松之间游走的乐趣。我们都很听话,偶尔也会冒点小小的险,犯些无伤大雅的规。我们躲过看门老师的眼睛,偷偷把午餐带回房间然后共享从家里带来的腊鱼腊肉(为了维持清洁,学校规定是不可以在宿舍吃饭的),我们曾在熄灯后热烈地高谈阔论,门口上铺的哥们一报警“老师走过来了”我们立刻鸦雀无声,屏息静气地等着老师的脚步踱过我们的门前,大家才窃笑起来……
而当初冬时分我们在水房里大吼一声然后一桶凉水冲在身上权当洗澡时,当我们惊喜地发现食堂的大师傅在打饭时多了几块瘦肉时,当我们好不容易轮到早值日不用去出早操理直气壮地睡个懒觉时,当我们给室友开个简单的生日派对大家大唱大跳时,当我们周末回到家里紧紧抱着妈妈亲个没够不肯撒手时,我们真是体会到了不住校的孩子体会不到的乐趣!
我们在集体生活中度过那美丽的花季,不知不觉中形成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初二时我光荣地加入了共青团,从此我不仅有爸妈的关怀,老师的教育,还有团组织的培养引导,使我得以健康成长。
附中的学生特别独立,特别懂事,同时附中也教给我们尊重自己,尊重他人,让我们认识到只有勤奋努力是成功的“不二法门”,让我们体会到积累学识、提高素质是学习的宗旨,而众人关注的升学率其实只是勤奋学习必然而相应的结果,而不应该是刻意追求的目标。
更重要的是附中的教育方针是“因材施教”,绝不把学生塑造成一模一样的高分低能儿,而是尊重他们的个性与爱好,给他们发展自身魅力的空间,辅以指点和引导,所以附中的学生都很自信、快乐,成长得很健康。
我就认为,在附中的6年我在充分自由的情况下选择了自己的特长和兴趣。我画过画,唱过歌,跳过舞,学过乐器,有的慢慢演变为单纯的生活情趣,有的实在不灵也没有人逼你。比如说乐器,我就缺乏灵性,拉二胡拉了几个星期还拉得象生了锈的门轴声,吹口琴又气短,小提琴拉了一段时间觉得跟二胡差不多,至于吉他更别提了,一弹就断弦,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邪了。
我还迷过足球,跟在一大堆大孩子身后颠来跑去,也许整场比赛下来也没碰过几次球,而且特别邪门的是每次踢球都要跌破膝盖,付出“血的代价”,屡试不爽。有一次我特别小心,全场下来居然没摔一跤。比赛结束大家兴高采烈地散去,我自告奋勇地捡球回来还给体育室,居然在捡球的时候又把膝盖跌破了!我气坏了,从此不上球场,那次踢球成了我的告别赛。
然而我另一方面的才能和兴趣渐渐地崭露头角,那就是演讲和主持。学校发现我的爱好,便有计划地加以培养,给了我很多学习提高和锻炼的机会。今天我能在主持方面有所发展全要归功于附中的栽培。
在中学我成绩一直很好,学了不少知识:我还当干部,锻炼了能力;交了不少朋友。更重要的是在附中的6年我掌握了学习的方法,端正了生活的态度,明确了人生的目标。和入学时的那个毛小子相比,我觉得我成熟了,花季里的这朵花儿开得更艳了。
你该问了,你算什么花呀?
<最美的误会>
我们常常会在娱乐新闻中读到谁谁谁陪别人试镜意外中选,从此踏入娱乐圈的传奇报道,于是人们往往觉得明星都是从误会中诞生的。我每每看到这样的报道就会联想到我自己。你先别急着吐,我当然不会那么肉麻地说自己是明星,我只是觉得高中毕业时我能有机会到北外学习真的是世界上最美的误会。
中学阶段是一个人成型定位斩重要时期。从幼年时的懵懂无知到少年时的踌躇满志,很多成人后的志向、品格和性情就是在这个时期埋下了种子。我也正是在中学里懂得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道理,开始相信一个善于吃苦的人最后往往会有好结果,而这种想法一直成为我的处事原则,受用至今。
因为有了这样的思想基础,为了毕业后能上一个理想的大学,中学期间我十分勤奋,不光是学习成绩不错,还很积极地投身到火热的集体活动中去。尤其是高中3年上蹿下跳,四面开花,火得厉害,一改初一刚进校时的清涩模样。到后来毕业的时候,同学们都很信任我,更对我能保送北外羡慕不已。
说到我保送北外,还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呢!
其实我中学时最差的科目第一是化学,第二就要算英语了。因为其他科目都会在90分以上,惟独化学总在80分左右徘徊,而英语也鲜上90。并不是我没有努力,我想也许每个人都会有长项弱项吧。而英语花了不少功夫后仍然起色不大,我几乎已经相信自己外语学习能力的的确确不强。
所以高三快毕业时,北京外国语大学(那时还叫外国语学院呢)来招收阿拉伯语保送生,我压根儿没觉得这事儿与我有什么关系。第一我想外语专业并不是我的强项,也不合适我今后的发展方向。第二外语学得比我好的同学为数不少,面试竞争我实力一般。第三那个时候我一门心思琢磨着将来要当一名优秀的记者或律师,没想过要在外语方面显身手。所以当老师宣布消息,各同学摩拳擦掌、群情激奋的时候,我还在一心一意幻想着自己在法庭上慷慨陈词的高大形像呢。
可能是因为心里没有太大压力,我面试发挥不错。即席演讲、朗诵、唱歌我拿手,当然不会出丑。有趣的是英语考试部分我不紧张,竟也自然流畅,字正腔圆,表现超常。倒是英语尖子生因为有“势在必得”的心理,患得患失,影响了发挥,实在可惜。
一个多月以后,我接到了北外语系的录取通知书。知情同学无不“义愤填膺”。大叹我捡了便宜。我也怀揣着通知书,心里还念念不忘我的记者梦、律师梦,颇有些怅然地叹道:“误会呀误会!”
其实那个时候我还不是十分了解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误会。后来的实践证明我的确不善于学习外语,可我并不后悔选择北外,而是根据新环境的特点努力寻找自己的新座标,也从未因为离原来的设计越来越远而放松懈怠,相反我为越来越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成长方向而欣喜,也为能有机会在北外学习感到由衷的庆幸,这并不只因为外语的学习为我展示了一个如此多姿多彩的奇妙世界,不只因为北外的老师同学给了我那么多的机会和帮助,更重要的是北外优雅的独特氛围和她自由宽松的环境促进了我的气质养成和人格修养。
我相信,如果当年不选择北外就一定没有今天的我。曾经的误会也许会带来一个美丽的结局。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意外,事情并不会总象我们希望的那样发展。我想,与其闷闷不乐、怨天尤人甚至灰心丧气,不如顺应变化,想想办法把意外变成美丽的误会吧。
<象牙塔蜕变实录>
1997年6月,我从北京外国语大学毕业的前夕,系学生会邀请我写一篇大学5年的总结回忆文章。答应的时候我并没太当回事,可真正动起笔来才知道这篇文章有多难写!
是啊!大学5年,这一生最重要的成长阶段,发生了多少记忆犹新的故事,有过多少刻骨铭心的喜怒哀乐。这一切的一切,又岂是寥寥数语写得清楚的?
如今,毕业1年多了。这段时间里我常常回想起大学里的人和事。渐渐地,自己在大学这座象牙塔里一步步蜕变成熟的轨迹在我眼前清晰起来。我开始真正地体会到:那5年,我是真的长大了。还记得1992年的9月,我挥别月台上几分难舍几分担忧的父母,只身乘火车奔赴北京。当时的心里,有一种好男儿志在四方的豪迈,也有初次出远门的忐忑不安。
报到、分宿舍、军训、上课,大学生活就这样匆匆展开。几乎是毫无准备,我和我的同学陷入了一种难言的迷惘。不再有中学时早已习惯的父母师长的关注与管教,突然出现了那么多靠自己支配的时间。家,在千里之外,生活起居、心绪感情、人际关系,这些原来从不用操心的问题都冒了出来,第一次感觉自己作为一个“个体”站在生活面前。
阿拉伯语专业奇难无比。我们每天背新词、句型到深夜,第二天在课堂上依然难免犯错。
我和我的同学当惯了所谓的“佼佼者”,面对这样的状况都傻了眼:自己的优势在哪里?自己的成就感在哪里?
同学们迅速分成了几类“有不分昼夜苦读阿语的,有抢时间、挤精力学英语的,有心眼儿活泛搞点儿副业的,也有逃避现实耗费青春沉迷于恋爱、玩乐的。每种选择都体现了一种人生态度,事实上这些大一时的选择最后都导致了不同的就业去向。后来我也发现,除了逃避现实的那部分人毕业时慌了手脚外,不论大学期间学了什么、忙过什么,只要没有虚度光明,最后都会有路可走。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我要是当年就明白这些就好了。那时候一个最适合我的选择。我一直犹疑不定,直到校学生会来找我。
因为从小在美术、表演、演讲方面受到锻炼,入学后不久我就自觉不自觉地展示出在宣传及文艺方面的兴趣和能力。校学生会也很快注意到阿语系92级有那么一个上蹿下跳的何炅,便向我发出了热情的邀请。
加入学生会让我的大学生活完全变了一个样子。我发现大学的学生会原来可以自主地做那么多事情,而自己也可以从为同学服务中获取无限的快乐。我从校宣传部干事做到校宣传部长,出了无数的宣传海报,设计实施了很多活动的宣传攻势。后来转去做校文艺部长,组织艺术节,策划举办了一台又一台的晚会,当主持人,表演小品、歌曲,有工作就干,有难关就闯,不辞辛苦,不计得失,台前幕后,“拳打脚踢”,四面开花,一时间名声大振,火爆非常。
参考资料:http://blog.sina.com.cn/s/blog_64ac09f60101cg6f.html
我出生的时候就很瘦小(听妈妈说的),脑袋光溜溜的没有一根头发(当然也是听妈妈说的)。于是妈妈的同事们就给我起了一个小名“小和尚”,我哥便也有了一个小名——“大和尚”,都怪我连累了他。我出生以后妈妈奶水不多,她好心的同事曾姨就一起喂她刚刚出生的女儿和我。后来我和她的女儿张颖小学同班6年,标准的青梅竹马,而我也直到今天还管曾姨叫“曾姨姆妈”。我家住的是妈妈单位——湖南化工研究院的房子,我便在化工院的大院里长大,后来上的也是院里自己办的幼儿园。关于幼儿园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幼儿园的锅巴。园里厨房用一个大锅煮饭,每次都会有一些锅巴,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全园的孩子都认为那些锅巴就是人间极品,天字第一号的美食。一到开饭时间大家就疯狂抢锅巴,拼命讨好掌勺的大师傅。而我因为个头瘦小惹人怜爱,加上一双大眼睛呼扇呼扇地欲说还休,大师傅总是格外照顾我,每次不用抢都能分一大块金灿灿、香喷喷的锅巴,让其他小朋友垂涎三尺。 我们家的家教很严。爸妈都是特别善良、特别本分的人,当然不允许自己的孩子有不规矩的地方。比如说,夏天哪怕再热,爸妈也不许我们哥俩象别的孩子一样光着膀子在外面跑,说不文雅。而事实上,虽然那时候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我们哥俩并没有什么光鲜衣服,可每天我们都穿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自有一种朴素大方的可爱。 小时候我在一大堆的孩子中显得很另类。别的孩子都哭着喊着要出去玩,我却不喜欢出门。我那个时候最喜欢呆在房间里看书,我迷恋一切有字的东西,如果我碰巧能读懂就更加爱不释手了。当时家里给我们哥俩订了一份《儿童时代》,每个月这份杂志出刊的日子简直就是我的节日,我会象捧着命根子一样捧着它,轻轻抚摸着封面,深深地嗅那股油墨香。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个月的时间我就没完没了地读它,直到认得每个字,直到能背出每篇文章,直到下一期刊物又出版。我觉得当年《儿童时代》真应该评我作“忠实读者”。 不看书的时候我就写字。上小学前爸爸就教会了我汉语拼音,尽管我当时不会写太多的字,可仍然坚持写日记。没有人会去要求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写日记,小小的的我还是每天认认真真趴在桌前,乐此不疲地写我的拼音日记。比如有一天跟爸爸妈妈去公园看元宵灯会,有个大象灯会喷水,水里还掺了点花露水,很香。我激动万分,回家后深有感触地写道:“今天去公园,大象PEN香水!”那时候在桌前一坐能坐好几个小时。这也许遗传自搞哲学研究的爸爸。可妈妈不能容忍一个还在上幼儿园的孩子如此安静,为了我的健康,妈妈常常把我赶出门去:“别一天到晚闷在家里,出去活动活动!”再看往外走的我,脸色和正玩在兴头被叫回家的孩子一样难看!因为我不爱出门,每到吃晚饭的时候大院里就会出现颇具喜剧效果的一幕:别人家不是爸爸就是妈妈满院子找自家的孩子回家:“三伢子,回来吃饭!”而我们家阵容可就特别了,只见5岁小何我满院子呼唤我那爱玩儿的老兄:“昊昊,回来吃饭喽!”个头瘦小的我老气横秋地夹在一群人高马大的成年人中间,倒也蔚为奇观。别看我老实巴交不出门,奇怪的是,另一方面我又是一个很爱抛头露面的孩子。我爸经常骄傲地回忆我刚两岁的时候就在全单位的集会上给全体员工背诵毛主席诗词:“久有凌云志,今上井冈山……”真是神奇,我现在都不一定能背好。想到那时候我连囫囵话都说不出几句,被大人抱上台就旁若无人又口齿极其不清地开背,我真觉得今天当主持人是当年埋下了伏笔的。而且“小和尚”我还经常为众人载歌载舞做免费秀,当年在我们院子里也算是红极一时呢! 童年的时候我很不会玩,这是一直到今天我依然耿耿于怀的一个遗憾。我不擅长任何一种流行的游戏,拍“洋菩萨”(一种小画片)嫌脏,滚铁环太单调,唯一觉得跳皮筋还有点艺术创作性,还怕被其他男孩子耻笑。回想起来,我小时候还真没怎么玩,可惜可惜。 那时候我们家里都不富裕,孩子们都没有什么玩具,不象现在的小宝贝那么幸福。几天前我在商场里看一个孩子试他新买的电子手枪看得入了神,那小手枪又出声又喷火,真是令我叹为观止,羡慕不已。想我们小时候玩枪战游戏,光是用手比划着喊:“啪,啪,啪啪啪!”玩一下午就知道嘴累。可那时候我的小伙伴真是快乐,他们每天都聚在一起,从集体的游戏中找到彼此平等、相互协作、“众乐乐”的趣味。我想,人作为社会动物,也许应该从小就学会在群体中生活。今天的孩子多半都是独生子女,生活条件虽然好多了,可他们老窝在家里,不是看碟就是玩电子游戏,极少出去进行一些户外集体活动,很容易造成体质的虚弱、性格的孤僻。我因为小时候的闭门不出,直到今天还经常在人际关系方面发愁,而待人处事方面的笨拙更是花了很多精力去弥补。如果童年可以重来一次,我想我会换个活法呢!
《炅炅有神—我是这样长大的》
成长小史
童年
那就是我
红木箱与小墨盒
花季
最美的误会
象牙塔蜕变实录
两难
何老师的世界
<童年>
我出生的时候就很瘦小(听妈妈说的),脑袋光溜溜的没有一根头发(当然也是听妈妈说的)。于是妈妈的同事们就给我起了一个小名“小和尚”,我哥便也有了一个小名——“大和尚”,都怪我连累了他。
我出生以后妈妈奶水不多,她好心的同事曾姨就一起喂她刚刚出生的女儿和我。后来我和她的女儿张颖小学同班6年,标准的青梅竹马,而我也直到今天还管曾姨叫“曾姨姆妈”。
我家住的是妈妈单位——湖南化工研究院的房子,我便在化工院的大院里长大,后来上的也是院里自己办的幼儿园。关于幼儿园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幼儿园的锅巴。园里厨房用一个大锅煮饭,每次都会有一些锅巴,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全园的孩子都认为那些锅巴就是人间极品,天字第一号的美食。一到开饭时间大家就疯狂抢锅巴,拼命讨好掌勺的大师傅。而我因为个头瘦小惹人怜爱,加上一双大眼睛呼扇呼扇地欲说还休,大师傅总是格外照顾我,每次不用抢都能分一大块金灿灿、香喷喷的锅巴,让其他小朋友垂涎三尺。
我们家的家教很严。爸妈都是特别善良、特别本分的人,当然不允许自己的孩子有不规矩的地方。比如说,夏天哪怕再热,爸妈也不许我们哥俩象别的孩子一样光着膀子在外面跑,说不文雅。而事实上,虽然那时候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我们哥俩并没有什么光鲜衣服,可每天我们都穿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自有一种朴素大方的可爱。
小时候我在一大堆的孩子中显得很另类。别的孩子都哭着喊着要出去玩,我却不喜欢出门。我那个时候最喜欢呆在房间里看书,我迷恋一切有字的东西,如果我碰巧能读懂就更加爱不释手了。当时家里给我们哥俩订了一份《儿童时代》,每个月这份杂志出刊的日子简直就是我的节日,我会象捧着命根子一样捧着它,轻轻抚摸着封面,深深地嗅那股油墨香。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个月的时间我就没完没了地读它,直到认得每个字,直到能背出每篇文章,直到下一期刊物又出版。我觉得当年《儿童时代》真应该评我作“忠实读者”。
不看书的时候我就写字。上小学前爸爸就教会了我汉语拼音,尽管我当时不会写太多的字,可仍然坚持写日记。没有人会去要求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写日记,小小的的我还是每天认认真真趴在桌前,乐此不疲地写我的拼音日记。比如有一天跟爸爸妈妈去公园看元宵灯会,有个大象灯会喷水,水里还掺了点花露水,很香。我激动万分,回家后深有感触地写道:
“今天去公园,大象PEN香水!”
那时候在桌前一坐能坐好几个小时。这也许遗传自搞哲学研究的爸爸。可妈妈不能容忍一个还在上幼儿园的孩子如此安静,为了我的健康,妈妈常常把我赶出门去:“别一天到晚闷在家里,出去活动活动!”再看往外走的我,脸色和正玩在兴头被叫回家的孩子一样难看!
因为我不爱出门,每到吃晚饭的时候大院里就会出现颇具喜剧效果的一幕:别人家不是爸爸就是妈妈满院子找自家的孩子回家:“三伢子,回来吃饭!”而我们家阵容可就特别了,只见5岁小何我满院子呼唤我那爱玩儿的老兄:“昊昊,回来吃饭喽!”个头瘦小的我老气横秋地夹在一群人高马大的成年人中间,倒也蔚为奇观。
别看我老实巴交不出门,奇怪的是,另一方面我又是一个很爱抛头露面的孩子。我爸经常骄傲地回忆我刚两岁的时候就在全单位的集会上给全体员工背诵毛主席诗词:“久有凌云志,今上井冈山……”真是神奇,我现在都不一定能背好。想到那时候我连囫囵话都说不出几句,被大人抱上台就旁若无人又口齿极其不清地开背,我真觉得今天当主持人是当年埋下了伏笔的。而且“小和尚”我还经常为众人载歌载舞做免费秀,当年在我们院子里也算是红极一时呢!
童年的时候我很不会玩,这是一直到今天我依然耿耿于怀的一个遗憾。我不擅长任何一种流行的游戏,拍“洋菩萨”(一种小画片)嫌脏,滚铁环太单调,唯一觉得跳皮筋还有点艺术创作性,还怕被其他男孩子耻笑。回想起来,我小时候还真没怎么玩,可惜可惜。
那时候我们家里都不富裕,孩子们都没有什么玩具,不象现在的小宝贝那么幸福。几天前我在商场里看一个孩子试他新买的电子手枪看得入了神,那小手枪又出声又喷火,真是令我叹为观止,羡慕不已。想我们小时候玩枪战游戏,光是用手比划着喊:“啪,啪,啪啪啪!”玩一下午就知道嘴累。可那时候我的小伙伴真是快乐,他们每天都聚在一起,从集体的游戏中找到彼此平等、相互协作、“众乐乐”的趣味。
我想,人作为社会动物,也许应该从小就学会在群体中生活。今天的孩子多半都是独生子女,生活条件虽然好多了,可他们老窝在家里,不是看碟就是玩电子游戏,极少出去进行一些户外集体活动,很容易造成体质的虚弱、性格的孤僻。我因为小时候的闭门不出,直到今天还经常在人际关系方面发愁,而待人处事方面的笨拙更是花了很多精力去弥补。如果童年可以重来一次,我想我会换个活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