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许可与生产许可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要先看是有储存经营还是无储存经营,如果是无储存的话,山东这边的要求是做一个危化品的辨识证明(一般是请评价公司来做)就可以。如果是有储存的话,就一定要请评价公司写一个评价报告。当然辨识证明或者是评价报告也只是其中的一种材料,还要根据当地安监局的要求准备其它资料,其它资料准备起来相对简单一点。
有储存经营项目的评价,是在项目建设完毕后进行,也就是做危化品经营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安全评价,安监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发经营许可证。之后每三年进行一次换证申请,要进行相应的现状评价,换证时就不用专家评审了。
需要同时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十七条 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的生产单位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分别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的生产单位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其子公司分别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八)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通知(复制件)。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之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一家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同时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先决条件。办理过的。
你好: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先办理危化品生产许可证(也就是工业许可证),再办理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企业有储存或运输还需要相关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也就是危化品生产许可证)。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
上海先策王老师提供
您好,不知道你办理了没有.回答是错的.若是危险化学品,只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生产的还列入工业产品目录的,还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2章第14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是否危险化学品,请以危险化学品名录为准,不知道的,请向有关部门鉴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必须的,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要看生产的产品是否在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没听说过,可能是当地的要求。如果有三个证,无先后顺序,缺一不可,可同时办理申请,也可以节省时间和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