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问题 懂法律的请进

2025-01-19 20: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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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引言 新的交通规则及其所引起的问题

(一)几个重要城市的新规则
1、深圳市:行人违章将负全责
2002年,深圳市出台了“撞了白撞”的新交规:在机动车驾驶人员采取适当避让措施的情况下,由于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进入机动车道未避让机动车等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人要负全部责任。但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员一方有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行为,即使行人违章双方也要负同等责任。
2、沈阳市:行人违章将负全责
1999年8月30日,沈阳市率先出台的《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了行人违章而机动车不违章,行人负全部责任,并列出五种具体情形,即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在机动车道内行走、进入封闭式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在机动车道内逗留。
3、上海市:行人违章将负全责
2000年3月14日,上海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本市道路交通事故严格依法定责、以责论处的通告》,规定了18项“严重违章行为”,凡是此类行为造成事故的负全责或主责,被简称为“18条”。
4、武汉市:行人违章将负全责
2000年9月20日,武汉市公安局颁布的《关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依法定责的通告》正式实施。在《通告》中规定了六种情形,行人、非机动车驾驶者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不负责任,而这六种情形都是行人违章的。
以上各个城市颁布的这些新的交通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这就是被百姓戏称的“撞了白撞”。目前全国至少有10个城市效法,采用了“撞了白撞”规则。

(二)新规则的实施情况:撞了真的白撞
[案例1]1999年5月1日深夜北京的张惠来用自行车带人横穿人行横道,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致使被带者死亡。张惠来因交通肇事罪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6.5万元。
[案例2]1999年10月,沈阳老妇陈淑珍晚上违章过马路,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医药费花了6000多元。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出租车司机并未违章驾驶,而陈淑珍过马路时没有按规定走人行横道线。根据新的交通管理制度,陈淑珍不但拿不到分文赔偿,还要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3]2000年10月15日下午,62岁的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倪浆铭和老伴汪慧兰逛完新落成的武汉洪山广场,准备横穿广场环形路到对面洪山体育馆去。他们过马路的地方正对体育馆东门,虽无人行横道,但仍有不少行人和自行车在横穿。据汪回忆:当时流量较大,两人各过了一半就不得不停下,站在路中等候。这时突然从车流中冲出一辆公交车,夫妇俩猝不及防,双双被撞倒,汪被撞成骨折,倪被送到医院后不到两小时便去世了。事发后,交通大队通过勘察现调查事故经过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该事故系倪夫妇借道通行所引发,两人应负主要责任,而撞人的公交车司机观察不够,应负次要责任。

(三)舆论和民众的反映以及不同观点
自从条例实施以来,全国各大城市引起了极大反响.传媒组织讨论。 而根据《人民日报》(网络版)最近网上调查结果显示,广大民众对此也是莫衷一是。这次调查共有7410人参加,赞同和反对“撞了白撞”政策的各占48%和52%。再这一片哗然声中,我们仔细听就会辨清其中有三种声音:
1、“早就该这样了。”司机撞了不走斑马线的行人不用赔,我们开车的人早就知道了。但除非是精神出了问题,否则没有人真的会开着车到处撞那些不守交通规则的行人,不就是不走斑马线吗,罪不致死嘛。而且真撞死了人,对于人我们开车的人来说,是血光之灾,很邪的。我最反对那种司机和行人谁是强者谁是弱者 ,谁占据的资源多谁占据的资源少,公不公平的讨论,照那样的思维方式,最好全部回到原始社会去。
2、“占了我的路,还说我不守规矩,要把我撞死,简直岂有此理?”马路上没有足够的斑马线给我走,到头来还怨我不走斑马线,这完全是强词夺理。如果行人是在距离斑马线十几米的地方被撞死的话,我觉得他活该,但如果他前后七八百米都找不到斑马线,这就另当别论了。我觉得现在交通部门设置路口的时候,完全是车本位,就想着车怎么舒服,从来都不想想行人是不是舒服,只保证车的通畅,不考虑行人的方便。
3、在这场辩论种,我们不能忽视第三种声音——道路管理者的说法: “它为我们处理交通事故提供了可操作性很强的标准,否则很难办案。”为了规范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行为,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颁布这规则,该规则充分体现了平等参与交通,强化行人、骑车人规范参与交通活动意识。事实上,规则实施以来,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的争议有所减少,现场处置速度明显加快,交通安全形势有所好转。

(四)学者的观点
关于这个热问题,有很多专家学者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有的学者认为“以错纠错,是以生命为代价的,后果是严重的”。 有的观点是“侵权与被侵权的关系该由民事法律来调整”。 有的观点指出这“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之规定,而且有悖世界潮流,甚至是倒退”。
诚然,以上学者的观点值得我们去探讨和思考。

我认为还是要依靠你们当地的交警的处理方式,有的地方交警会让你先垫付医药费,可是后来认定你没有责任,如果医药费只有几百元你还会去要医药费么?

回答2:

首先因交通事故的承担责任法律规地要由机动车住承担,但是只要自己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显然,对方有过错,是车祸的主要原因,要发负主要责任,其次,你要负次要责任。赔偿就了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