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和劳动合同争议赔偿

2024-11-08 23: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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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九级工伤待遇: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如你的情况一般可以按实际月份平均。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2011年山东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以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九级7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九级12个月。你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建议你今年4、5月份2011年度当地(是淄博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后再解除,这样的话,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可以以此为基数计算了(要高于2010年职工平均工资)。
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单位支付。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等的赔偿:
1、二倍工资
实务中,支持11个月的二倍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的理解可能有一点小偏差:你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拒绝,单位就要支付二倍工资。你网上搜《劳动合同法》,仔细看一下第十四条(一)、(二)、(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条件的,接着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二倍工资支持11个月的。
2、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提示:如果想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以后的4、5月份,以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这一条就够了)为由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倍工资、经济补偿一并主张。
还需要说明一点,你要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但是期外就不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了,如果要继续治疗,享受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但休假要有医生休假诊断证明,一般按病假待遇,病假工资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回答2:

您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回答3:

1、工伤赔偿和劳动合同争议赔偿,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回答4:

我给个简单答复:
1、如果你有证据的话,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可以享受双倍工资赔偿
2、你的首要任务是:认定工伤!认定为工伤后,才可以考虑以下3、4、5、6……
3、医疗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基于2条,和解除合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6、建议:3、4条结算以后,你就可以考虑5条和1条了,即解除劳动关系,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以及双倍工资赔偿,不服,申请仲裁

如理解,请采纳,不懂请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