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不抵扣,可以不认证。
2、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 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 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 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不认证不抵扣。
但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滞留”:由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认证,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 票“:有存根联信息(一般纳税人开 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抵扣联信息(因为不认证),在次年的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滞留发 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 抵扣原因。
一般纳税人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在180天内都必须认证抵扣,经核实不属于进项抵扣范围的,一律做进项转出处理。从而,确保增值税专用发 票存根联与抵扣联数据信息比对一致,消除滞留票。
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抵扣可以不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认证不抵扣的话就是一张普通的费用发票,这样如果销项税多的话是要多交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