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对立统一关系?

2024-11-09 0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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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相统一的,两者互相依赖、互为条件,彼此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使用价值和价值统一于商品之中,缺一就不成为商品。价值的存在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载体。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一种物品如果不是劳动产品,不是为了交换,就不能成为商品。
比如废品、空气、阳光、农户生产的供家庭成员自用的粮食蔬菜、木工做的家庭自用的小木凳等都不是商品。
(2)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又是互相对立、互相排斥和互相矛盾的。
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不是为了取得使用价值,而是为了取得价值,商品生产者只有将商品的使用价值让渡给商品消费者,才能获取商品的价值。商品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为了消费,他所需要的是使用价值,而要获取使用价值,就必须支付商品的价值。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不能既占有商品价值又占有商品的使用价值。
(3)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是商品的内在矛盾,必须通过市场交换才能解决。
交换成功了,生产者让渡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实现了价值,消费者支付了商品价值获得了使用价值,商品中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内在矛盾就得到了解决。而一旦交换不成功,商品价值不能实现,使用价值不能进入消费,商品的内在矛盾就表现出来了,商品生产者就会陷入困境。

回答2:

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
在商品的二因素中,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其统一性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缺一就不能成为商品。价值的存在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可能被用来交换,也就不会有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载体,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

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矛盾性表现在:首先,二者反映不同的关系。使用价值作为商品的自然属性,反映的是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是永恒的范畴;价值作为商品的社会属性,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是商品经济特有的范畴。
其次,二者具有互相排斥性。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说,他只有把商品的使用价值让渡给商品购买者才能获得价值。任何人都不可能同时既占有商品的使用价值,又占有商品的价值,二者不能兼得。
只有通过交换把商品卖出去,才能使商品生产者实现商品的价值,使消费者得到使用价值,从而使商品的内在矛盾得解决。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