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正确填制记账凭证,是保证账簿记录正确的基础。填制记账凭证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审核无误。即在对原始凭证审核无误的基础上填制记账凭证。这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
(2)内容完整。即记账凭证应该包括的内容都要具备。应该注意的是:记账凭证的日期,一般为编制记账凭证当天的日期,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收益、分配费用、结转成本利润等调整分录和结账分录的记账凭证,虽然需要到下个月才能编制,仍应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以便在当月的账内进行登记。
(3)分类正确。即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区别不同类型的原始凭证,正确应用会计科目。在此基础上,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能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4)连续编号。即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这有利于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便于记账凭证与会计账簿之间的核对,确保记账凭证的完整。
记账凭证的审核: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在记账之前应由有关稽核人员对记账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记账凭证是否有原始凭证为依据,所附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汇总表的内容与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一致;记账凭证各项目的填写是否齐全,如日期、凭证编号、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记账凭证的应借、应贷科目以及对应关系是否正确;记账凭证所记录的金额与原始凭证的有关金额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记账凭证中的记录是否文字工整、数字清晰,是否按规定进行更正等;出纳人员在办理收款或付款业务后,是否已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
记账凭证填制的要求和审核要点的话是就是应该是以这个事实为准。
好
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填制记账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原始凭证的整理和分类,并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运用会计科目,确定会计分录,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填制记账凭证能使记账更为条理化,保证记账工作的质量,也能简化记账工作,提高核算效率,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如果说,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主要在于注重审核,那么,对记账凭证则主要在于注重填制。填制记账凭证的具体要求如下:
(1)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必须是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
(2)正确填写摘要。一级科目、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账户的对应关系、金额都应正确无误。
(3)记账凭证的日期。收付款业务因为要登入当天的日记账,记账凭证的日期应是货币资金收付的实际日期,但是与原始凭证所记的日期不一定一致。转账凭证以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为日期,但在摘要栏要注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实际日期。
4)记账凭证的编号,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编号方法。如果企业的各种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采用统一的一种格式(通用格式),凭证的编号可采用顺序编号法,即按月编顺序号。业务极少的单位可按年编顺序号。如果是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分类,采用三种格式的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编号应采用字号编号法。即把不同类型的记账凭证用字加以区别,再把同类记账凭证顺序号加以连续。三种格式的记账凭证,采用字号编号法时,具体地编为“收字第**号”,“付字第**号”,“转字第**号”。例如,5月12日收到一笔现金,是该月第30笔收款业务,记录该笔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的编号为“收字第30号”。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一张以上的记账凭证时,记账凭证的编号可采用分数编号法。
(5)记账凭证上应注明所附的原始凭证张数,以便查核。如果根据同一原始凭证填制数张记账凭证时,则应在未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张,见第**号记账凭证”。如果原始凭证需要另行保管时,则应在附件栏目内加以注明,但更正错账和结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6)必须按照会计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编制会计分录,以保证核算的口径一致,便于综合汇总。应用借贷记账法编制分录时,就编制简单分录或复合分录,以便从账户对应关系中反映经济业务的情况。
(7)在采用“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等复式凭证的情况下,凡涉及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款业务,填制收款凭证;凡涉及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付款业务,填制付款凭证;涉及转账业务,填制转账凭证。但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划转业务,按规定只填制付款凭证,以免重复记账。如现金存入银行只填制一张“现金”付款凭证。
(8)记账凭证填写完毕,应进行复核与检查,并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进行试算平衡。有关人员,均要签名盖章。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收款,或根据付款凭证付款时,均要在原始单据上加盖“收讫”、“付讫”的戳记?以免重收重付、防止差错。
记账凭证的审核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审核并签章。加强对记账凭证的审核,是保证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记账凭证的审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两者内容是否相符,其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或金额合计数是否一致。
2.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账户名称是否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楚,应记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的手续是否完整,应填项目是否填列齐全,有关人员是否都已签章,如有手续不完备的应补办完整,方可入账。
为了正确登记账簿和监督经济业务,除了编制记账凭证的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正确填制、加强自审以外,同时还应建立专人审核制度。如前所述,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后的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因此,记账凭证的审核,除了要对原始凭证进行复审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合规性审核
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法,记账凭证的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与所附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相符。
2、技术性审核
审核记账凭证的应借、应贷科目是否正确,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摘要是否填写清楚、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如日期、凭证编号、二级和明细会计科目、附件张数以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法及时处理和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据以登记账簿。
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会计监督的重要手段。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好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正确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会计人员应当做到:既要熟悉和掌握国家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计划、预算的有关规定,又要熟悉和了解本单位的经营情况。这样,才能明辨是非,确定哪些经济业务是合理、合法的;哪些经济业务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会计人员应自觉地执行政策,遵守制度,正确处理各种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