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你单位属于岗前培训,这种培训不能算专业技能培训,且无支付凭证,所以属于不合法。
这条合同是不合理的,你如果离职,是不用赔偿的,
学徒,也是培训;个人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