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您去当地派出所报案,如未受理,请投诉相关执法部门,追究入门公安相关责任及精神、财产损失赔偿,做好物证、人证的搜集工作,及时去做吧,别过太长时间!
出示证件了吗?有搜查证吗?记住警号了吗?到市局控申、纪检投诉!按故意毁财要求立案调查!
还有,要把损坏的物品照相作为证据!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所以,如他们不是在执行逮捕、拘留任务,又没有搜查证强行进入私人住宅的,可以投诉并要求赔偿,并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呵呵,报警啊,笨呐。
报警,没有搜查令不能随便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