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房子登记在你们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你老公的父母,出的3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主要看当时又没约定。
是赠与的话,当时买房登记在你们俩名下,属于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
是借款的话,属于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你们共同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3.离婚的话,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包括这套房子,
不能继续共有该房的,可以将房子变卖双方分钱;要是双方都要房子的,谁出的钱多,房子归谁,另一方拿一半房款钱就可以;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房的,经评估给不要房的一方放款钱补偿就可以。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父母的钱要为两种情况看待:一是赠与,不需返还;二是借贷,夫妻共同还。
如果没有记错,法律上对这样的情况有很明确的规定。按说在结婚前男方父母出钱所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婚后双方财产,由于房产证上是双方名字,婚后又是共同还的房贷,在离婚后,如果女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必须归还男方父母的30万元
根据房产证上的名字来决定房子归谁除去30万夫妻还贷的 然后 根据房屋当时价钱给付对方房款 最好是 房子能写上你的名字。以后省得麻烦
如果一开始买房就是双方的名字,就是对你们夫妻的赠与
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就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要房一方补偿对方的还贷及增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