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处分消除后档案里就没有这个记录了,如果有个消除记录那等于留了个处分记录,当然,开除学籍是个很重的处分,但目的还是教育本人,如果能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为这个处分是应该的,并有改正的实际行动,会得到谅解,态度很重要
当然有记录,纸质档案的威力就在于此。千万别想办法去消除档案里这个记录,这是犯错误的代价,你去想办法消除记录的行为只会使你又一次犯错,而且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你求别人帮你消除,也只会连累那个人同你一同犯法。千万不要再一次以身犯险了。
消除后档案里面就没有记录了
看到很多回答,我只想纠正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017〕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所以这是学生违纪的红线,不要拿自己的命运开玩笑。个别学校管理松散,可能毕业时没有放进去,但也可能是出于怕影响学生前途的考虑吧,总之,有还是没有,政策是有要求,但各地落实不太一样。
开除学籍处分消除后档案里没有记录了,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学生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对严重违纪的学生予以处分时,应由政教处出示材料,经校长会议讨论决定。
开除学生学籍时需做下列工作:
1、开除学生由政教处出示材料,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开除学生前由政教处事先通知家长。
3、开除学生在校内公布。
4、开除学生学籍处分材料由教务处保存。
5、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向驻地街道和派出所通报。
开除学籍处分消除,自然会有相关的办理消除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