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受害人的死亡和被狗咬在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有,那么狗主人肯定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必须为饲养的动物造成的损害。即须为有人管束喂养的动物。
2、必须是动物独立动作造成的损害。即非受外人驱使如恶狗咬伤行。
3、必须是没有免责的理由。
依《民法通则》127条,如果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挑逗 攻击或其他过失引起的,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依据相关规定,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应由动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挑逗等原因造成;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受害人在知道的情况下可直接向第三人索赔,不知道的则直接向狗主或管理人索赔》
那得看什么情况;首先,在城市是不允许养攻击性太强的烈性犬的,也不会发狗牌,即使如此还偷偷要养,咬死人肯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管理不当甚至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死刑;
其次,也要看主人是否有刻意纵容、放任的情节,训练狗咬人甚至是有特定目标地去咬死人这肯定是故意杀人罪,就好比把毒药放在水里,等别人喝,难道你不亲手递过去甚至灌进别人嘴里就不算蓄意杀人?
如果能够证明狗的主人有故意伤害他人的嫌疑,就应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来说,狗咬死人普遍的判罚是过失杀人罪,且属于情节较轻的。量刑一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缓刑。达成调解,且取得谅解书的,有的就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是否需要付刑事责任,看你是否存在故意。你刚刚举的这个例子明显是存在故意杀人的意思,当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纵横法律网 唐菲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