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设了X为胜场而22分是胜的+平的得来的总分,基于题目,不败的记录,则平的场数为总场数10-胜的场数(10-X)如果1X的话,则1个X代表了2个变量,就不对了
设甲队胜利的场次数为x,因为不败故战平的场次为(10-x)。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所以得 3X+(10-X)=22如果不能理解可以:设甲队胜利的场次数为x,战平的场次为y。因为不败所以y=10-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