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增选名额及其分配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由学部主席团根据学科布局和学科发展趋势确定。
2、院士候选人由院士和有关学术团体推荐,学部主席团可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设立候选人特别推荐小组,不受理本人申请。有效候选人由学部主席团审定。
3、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组织院士对有效候选人进行评审和初选,产生初步候选人和终选候选人建议人选。评审和初选必须坚持标准,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
4、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扩展资料:
1955年,第一批学部委员为233人。其中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61人;科学技术方面委员172人,两年后增聘18人,达到了190人。
1979年至1981年进行的增选学部委员工作,共新增283名学部委员,学部委员总人数达到了400名。
1990年至1991年进行的增选学部委员工作,投票选举出210位新学部委员,其中数理学部38人,化学部35人,生物学部34人,地学部35人,技术科学部68人。学部委员总人数达到528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科学院院士
我国的院士评选是从1955年开始的,在正常情况下每两年评选一次。分别由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评选出中科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合称两院院士。2009年两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分别为296人和449人,其中与生物相关的包括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农业学部等,候选人当中也不乏大家熟悉的一些科学家,为了进一步了解这些科学家
将在评选期间陆续介绍候选人的相关情况,并进行大型民意调查,欢迎大家参与。
2009年的院士增选工作开始于1月1日,候选人推荐工作在2009年4月30日结束,经过院士推荐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并经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审议,5月20日确认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为296人,其中生命科学与医学学部63人。
此次增选作了一些小的修订。其中,要求各部门在推荐院士时进一步客观公正地反映候选人的实质性科技成就和贡献,而不是简单地关注获奖次数、等级和文章数目。这些修订主要包括:要求归口初选部门的初选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明确在审核被推荐人的院士候选人资格时,要将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年份合并连续计算,即“凡已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对《院士候选人推荐书被推荐人附件材料》填写的有关要求也有少量修改,旨在引导各部门推荐院士时不要简单地关注获奖次数、等级和文章数目。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科院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院士增选采取院士直接推荐和部门按照组织系统推荐的方式,不受理本人申请。院士增选过程包括推荐候选人、通讯评审、公示、会议评审、选举等环节,有效候选人和初步候选人名单要向全社会公布,有效候选人的相关材料都要进行公示,全部过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