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就业规则,不需要劳动部门备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就业规则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进行公示。录用新员工时,应当告知新员工。
用人单位就业规则,不需要劳动部门备案。但在制定过程中,可以请教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工作人员,尽量做到不违法。
你好,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根据此规定,单位规章制度不以在劳动局进行备案为生效要件。
你指的是员工手册吧,这个是企业根据劳动法指定的,还包括企业自身的一些奖惩制度,考勤制度,是需要发放给每一个员工手里,让员工学习了解的,里面的制度是合法的,不需要向劳动局备案,只有你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是需要去劳动局备案的,是为了给你缴纳社保的
不需要,但是需要向员工告知。
给劳动监察的,方面他们负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