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的一般格式主要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落款与时间。
标题 函的标题是全要素标题,即包括发文单位、事由及文种。其中事由应是对正文主要内容的标准而精炼的概括。
正文 函的正文是文件的主要部分。强调就事论事,应直陈其事。第一部分是叙述事项,第二部分说明希望和要求。去函的正文先写商洽、请求、询问或告知的事项,然后提出希望、请求或要求。最后明确提出“以上意见可否,请函复”,“敬请函复”,“特此函告”等。“事项”部分基本是叙述和说明的写法,是什么就写什么,应简单扼要,又要交待清楚。“要求”部分可多可少,如果事项很简单,而且没有过多要求就同事项写在一起,一气呵成;如果事项复杂些,或要求多些可以单列一段来写,甚至分条列项来写,而且无论是哪一种内容,也不论是对哪一级,要求的口气都是谦和的。复函正文的一般结构是:先引述来函,可引来函的文件名称、发文字号、主要内容。如“贵厂×字×号文悉”这样的格式,也可以直接写“电悉”“函悉”,然后写答复的主要事项,所答复的内容要围绕来函,要准确表达本机关的意见,态度要鲜明。复函的结尾一般可写上“此复”“特此函复”等话语。在复函中要针对来函中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同意或不同意,同意将怎么办;不同意是什么原因或应该怎么办,不应该怎么办等。文中用语应言简意赅。
落款与日期 函的正文写完之后,最后要有签署和日期,并要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