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供暖温度标准是不低于18℃。
根据《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
第二十一条 供热起止时间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供热单位应当按确定的起止时间供热,不得擅自变更。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在开始供热时间15日前具备供热条件。如遇异常低温情况,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并对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发生的费用给予相应补贴。
第二十二条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不低于 18℃ 。其他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扩展资料
热用户须知:
供热单位与热用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供热面积、供热起止时间、温度标准、收费标准、缴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管理界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热用户应当按供用热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热费。逾期未缴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缴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缴通知书满15日仍未缴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对首次纳入供热管网的新建房屋实行整体供热,新建房屋未交付使用前的热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
国家要求北方的最低供暖室温是:
1、住宅16摄氏度以上,
2、写字楼商场20度以上。
但人身舒适的室温应在25至22摄氏度之间。
3、18度是基本问题。上下可以浮动2度。
4、 低于14度就要退费的!
没有资料,不可能吧,12度还不把人冻死。让他拿出文件,最低温度标准是全国统一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了《供热行业服务标准》,规定供热期间,应保证居民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摄氏度。连续36小时以上停热或室内温度达不到16摄氏度,供热单位应制订相应的退费措施。《标准》从供热行业的服务、供热质量、运行保障、收费等方面作了基本规范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供热单位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供热起止时间供热和停热,不得延期供热和提前停热。如遇恶劣寒冷天气,可适当提前供热或延期停热,当地政府应制订超出正常供热时限所产生费用的解决办法。
应该是16°正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