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劳动者需要和上家单位办理离职后,才能入职新公司。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签了合同,原则上是不可以的,不是你不去上班人家就以为你不来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你需要和原公司协议解除合同,这样你才能恢复“自有身”,你的档案和各种关系,在你解除合同前,新公司是不予接收的
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对员工来说,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问题了,很简单的。
可以!按照道理你不去了,对方就以为你不想来了,这种现象很多,没办法管的了。如果有什么中介费的话,那能不能要的回来酒不一定了。没事的,不想去就不用去,从新找一个就是了,合同还是照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