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不公平的,物业收停车费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后出具相关发票,才能向使用人收取费用。否则就是乱收费。你可以向315投诉,或直接向物业管理部门也就是房管局下属的物业管理科投诉其乱收费的情况。有什么问题可以追问我。
这个肯定不合理,因为物业管理费就包含公共设施。
看当初物业的协议里有没有车辆管理这一项了,物业是按照协议提供服务的,在协议之内他们没有权利另外收费。他们的秩序维护人员呢?
合理的嘛,人家的路嘛。又不是你的,你只有房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