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减去已在部队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
回到地方后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以当地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基础,士官服役期间,每增加1年,增发10%。
扩展资料: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二条的由政府安排工作。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
第十二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减去已在部队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
回到地方后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以当地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基础,士官服役期间,每增加1年,增发10%。
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其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以当地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基础,士官服役期间,每增加1年增发10%。
扩展资料:
自主就业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空军后勤部退伍符合下面条件能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能吧!!!!!!!!!!!!!!!!!!!!!!!!!!!!!!!
关健是看你有没有关糸.中国现社会的制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