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看看建设部发的“住宅建筑规范”,里面有相关的规定,包括间距、日照之类
另外如果开发商的行为影响到你的采光,或者有噪音影响到正常的生活休息,可以按民法通则83条的规定要求开发商做出相应的改变,
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也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根据上述资料您可以:
1、查看您楼前的建筑是否手续合法齐全(规划、土地、开工许可)齐全的话可以向人大反映,要求补偿。不齐全的可能很小,假如不齐全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规划部门反映。
2、通过媒体提出自己的要求。
3、315投诉。
4、请律师咨询后向法院起诉。
5、民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你们小区有个容积率的,当初小区规划时有设定的,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小区如果更改容积率需要报规划局更改的。你去查一下你们当地政府对小区容积率有出台什么管理办法。
如果开发商和建设局规划局等都弄好了手续,他就难办了,你可以看下会不会因建停车库影响消防通道等原因去想其它办法了。
国家法律现在只是意见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你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制止对方施工。
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4.2防火间距
4.2.1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除甲类物品库房外的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
4.2.2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当较高一面外墙比较低建筑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当较高一面外墙上,同较低建筑等高的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可按本规范表4.2.1的规定值减小50%。
4.2.3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当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水幕等防火设施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4m。
4.2.4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较低一面外墙 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但不宜小于4m。
4.2.5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甲类物品运输车的车库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厂房、库房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4.2.1的规定值增加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