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目前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转正后离职需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如果有特殊原因的话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缩短相关的时限。公司如果不同意的话那只能按流程走,到时间再离职。如果单位无故扣你的工资的话,这个是违法的,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你这个劳动合同,比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苛刻,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正式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更没有少一天扣一天工资的要求。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