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情况下,男方不抚养孩子,可以起诉吗

2024-11-08 2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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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因此,双方在婚内生育的子女,对于该子女来说双,双方都具有抚养的义务。无论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子女都是两个人的,子女任何一方都是有义务去抚养孩子的。
如果在婚内,男方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那么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男方,要求其支付二人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因此,所以如果男方没有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那么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给付的,在走完所有庭审流程之后,法院的判决书下发并生效后,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对方式不履行,可以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执行其名下的资产。

回答2: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监护的法定义务和权利,必须履行。
如果父母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本人或另一方监护人可以起诉当事人维权。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回答3:

没离婚情况下,男方不抚养孩子,女方也可以以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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