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全国各城市建设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一哄而起的现象发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规定,现阶段申报发展地铁的城市应达到以下条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城市总人口超过700万,城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每小时3万人以上。此外,对经济条件较好、交通拥堵问题比较严重的特大城市优先支持。
显然,光是人口一项,福建省的两大城市福州和厦门都达不到标准。
拜托!福州城区就那么150万人,所谓六百多万是将所有区市县的人口加起来的总和!